两会日日谈:廉政建设助法院健康发展

时间:2020-05-18 12:0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3月4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大法官走进中国法院网直播间,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访谈中,关于天津各级法院的一项项数据、举措被李少平院长的娓娓道出。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在天津市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全市23家法院中有20家实现了“零违纪”。(3月4日中国法院网)

  纵观建国前的历朝历代,不管是太平盛世,还是战乱时期,基于各种原因,司法机关的腐败问题始终都难以根治,宛如毒瘤,不断侵吞和蚕食老百姓的合法利益,统治者也拿不出什么好的办法去解决。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付诸诉讼,即便无奈之下提起诉讼也只能求神拜佛,期望遇上青天大老爷,查明事实真相,给自己一个公道。

  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的人民法院都像天津法院一样,始终将自身定义在“为人民服务”的这一永恒主题之下,把“廉政”二字放在首位,积极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法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建设,与腐败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用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不断赢得百姓的支持与信任。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当前社会矛盾的日益繁杂,新老问题层出不穷,人民法院内部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且时有发生。此次天津23家法院中的20家实现“零违纪”,不得不说这是天津各级法院干警辛勤工作之下的结晶。在新时期,各级人民法院面对新要求与新期待,更应将廉政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从而不断实现审执工作新的跨越,确保人民法院走上健康发展快车道。

  加强廉政建设,要切实注重廉政理念教育。要对法官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正廉洁思想教育,促使法官在司法服务中常怀律己之心,常思从政之德,常念百姓之苦。常存浩然之气,及时更新服务理念,切实注重服务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以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审执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

  加强廉政建设,要不断完善廉政监督举措。在日常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在积极推出新的监督举措的基础上,将自身反腐败制度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禁令有机结合在一起,并不断健全完善,形成完备的监督体系,不留监督死角,在人民法院范围内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掀起法院廉政建设新高潮。

  加强廉政建设,要真正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人民法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积极推进各项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要认真查摆司法服务工作中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于干警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尽快纠正,将其处理在内部,处理在初始。对于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本着“有规必循,循规必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禁令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袒护,从而杜绝违法审判,增强干警的责任心。

  “凡事贵在坚持。”不可否认,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相信,只要始终坚持廉洁思想,并用它指导审执工作,持续推进廉政建设,人民法院必将不断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