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法官”陈燕萍建议的民生意味

时间:2020-05-18 11:5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被誉为“法官妈妈”、“平民法官”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在参加今年“两会”时带来了两份建议:一个是《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建议》,另一个是《关于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的建议》。这两份看似平常的建议如春风一缕,让人感触到了人民司法关注民生的动人春潮。

  作为“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陈燕萍的事迹让别人感动,她同时也被专门帮助被拐卖的、被遗弃和走失的、流浪乞讨儿童回家的张宝艳事迹深深感动着。这位有着博爱情怀的人民法官,想到的是那些被拐儿童父母亲人撕心裂肺般的悲伤,那些被拐儿童失去父母亲人关爱后孤独无助的凄凉,那些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罪恶。为此,她对惩处拐卖儿童犯罪分子提出了建议,并提出了综合治理和防范拐卖儿童行为的措施,凸显了一位“法官妈妈”“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悲天悯人的慈爱情愫,也是人民法官关注民生的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执行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虽经生效裁判所确认,但由于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其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兑现。因此引发一些“法律白条”,其中有些申请人生活陷入困顿,精神极度低落,甚至由此而走上了上访之路,更有甚者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影响到了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陈燕萍把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的问题提到全国“两会”上来,是一位基层人民法官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理性思考,也折射出了人民司法更加注重依法保障民生的工作着力点。

  依法保障民生的话好像人人都会讲,但一些同志对民生在哪里很迷茫。有些同志感到民生很抽象,离自己很远。事实上,民生就在我们身边。安全感是人的一个重要需求,如果听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猖獗下去,不仅会有很多家庭因丢失儿童而痛心,整个社会的所有家庭都会处于担心儿童丢失的不安中,生活能幸福美满吗?同理,一个人遭受不法侵害得不到依法赔偿,不仅会让一个家庭陷入生活拮据,还会让这个家庭的亲友为此着急,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还会影响到社会稳定,极有可能危及公众的安全和幸福。

  由此看来,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来看待问题,司法工作的很多方面都与民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依法打击犯罪是关注民生之举,对特困群众实施执行救助也是关注民生之行,只要像陈燕萍那样有一颗关爱他人之心,有一种维护社会稳定之责任感,从一个普通百姓的感知出发,民生就很容易找到,通过司法工作保障民生的措施也就不难制定出来。

  平心而论,民生难题的出现大都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解决起来既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单单依靠人民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就能奏效。就拿防范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来说吧,就需要公安、检察等政法机关的通力协作,还需要社区、学校等各个方面的积极配合。再拿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来说,就牵涉到财政、民政等很多部门,在救助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等方面也都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规范。

  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发表讲话,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就必须更加关注民生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民生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陈燕萍带到全国“两会”上两条建议的民生意味深长,这昭示着人民法官关注民生的意识更加浓厚,昭示着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的措施更加有力,昭示着司法工作对人民幸福和尊严的更加重视。沿着这条路子走下去,民生问题受到司法保护的力度和广度都将空前加大和拓展,人民司法在依法保障民生中也将会有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