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的人格之美源自坚持

时间:2020-05-18 11:3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龚子平
  英国科学家约翰生说: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坚持多久。这段时间,法官楷模陈燕萍事迹让我久久不能平静,让我相信坚持的力量。其实一个法官做一件为民的事并不难,难得的是她十几年如一日坚持为人民办好事。无数平凡的事并不惊天动地,但日积月累构筑了她人性的光辉。她的先进事迹折射出新时期人民法官应该具备的精神风貌、道德风范和人格魅力,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坚持朴素的亲民情怀。陈燕萍没把自己当官员,她说“法官不是官”,她把自己当作了人民群众的亲人,在群众眼中,她是女儿,她是姐妹,她更是“法官妈妈”,几十年如一日深入到群众中,做人民的贴心人,树立了崇高的威信,取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革命战争时期,朱德总司令总是以伙夫的形象出现,当国民党官员问及时,他说:威信不是甩出来的,而是广大人民的信任的结果。陈燕萍也是如此,她从不高人一等,而是靠亲民的形象,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坚持高尚的人格魅力。陈燕萍是大写的人,因为她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用三字概括就是“真、善、美”:她是“真”的,她从不做作,做法官如此,做群众工作如此,在北京作报告也是如此;她是“善”的,她十几年常怀善念,善待当事人,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她是“美”的,是亲民的形象之美,是纯洁的心灵之美。但,她不是圣人,仅仅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而可贵的是她的坚持。

  坚持崇高的职业道德。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法官都是正义的化身,法官的威望来源于崇高的职业道德。陈燕萍是一位普通的法官,但她以法官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十几年来,“忠诚、公正、廉洁、勤俭”是她维系职业道德的基本写照。

  坚持公正的法律信仰。法官解决纠纷主要靠法律,而法律的最高价值就是正义。陈燕萍法官从淮剧演员成功转型为人民法官,不仅在于她坚持学习和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与技能,更在于她领会了法律的价值——公正的信仰。她对待当事人,没有偏颇,不讲特权更没有歧视,处理案件的时候,常怀公正理念,真正做到“公道到人心”,向百姓释明法律,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相信法院。

  坚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兴盛、民族振兴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责任,作为新时期的法官,共产党员,更值得人民群众期待。她坚持以促和谐为最高职责,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她坚持主动司法,深入群众中做调查研究,不简单机械,结合 “情、理、法”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最终做到案结事了,修补了裂痕,促成了和谐。她三千案件的绩效,就是奇迹,就是交给党和人民一份满意的答卷。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向陈燕萍法官学习,就是要学习她亲民的情怀,高尚的人格,崇高的职业道德,公正的法律信仰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作为法院新进人员,我会以实际行动向陈燕萍同志学习,在未来的道路上,去谱写一曲为民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