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安纯)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加大对湖南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的运用,在以往查控的基础上,加大对积案、新案的查控力度,力求破解执行难题。截至11月14日共申请银行开户信息查询数121项、银行账户余额查询数2249项、车辆信息查询数76项,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16年积案一朝解
曾某(女)和刘某甲于1995年4月登记结婚,并生子刘某乙。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打,曾某于1999年向汉寿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刘某甲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汉寿法院经审理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婚生子刘某乙由曾某抚养,刘某甲每年承担抚养费1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甲未履行义务,曾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甲外出,杳无音讯,经查询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刘某甲的下落,本案依法中止执行。今年10月,汉寿法院运用查控系统对刘某甲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查控,发现刘某甲在外县某银行有一笔存款,执行人员立即准备法律文书驱车来到银行将刘某甲应付抚养费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后执行人员专程前往申请人家里,将16年的抚养费交到申请人手里。至此,历时16年的积案,在湖南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的帮助下成功执结。
高效执结暖民心
2011年4月,万某向黄某借款130000元,后经黄某催讨,万某仅偿还70000元。黄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万某于2014年10月30日偿还黄某本金和利息共计90000元的调解协议。期限届满,万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汉寿法院立案后,立即运用湖南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万某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情况进行查控。同时承办法官向万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但万某表示目前没有钱还。系统审批通过后,承办法官密切关注查控结果。在发现万某在某银行有20多万元存款时,承办法官立即驱车赶往某银行,将万某需支付的款项予以扣划。承办法官通知申请人来法院领执行款,申请人感慨道“还不到一个星期我的钱就拿到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此案从立案申请、审批通过、发现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发放执行款仅仅用了六天时间,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精神。
汉寿法院将继续运用湖南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积案、新案进行实时查控、循环查控,同时结合柜台查询、联动执行等多项执行措施,提高案件执结率,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