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向全国人大作报告工作报告时指出,将进一步深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各级法院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公开制度等5项改革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同时,为确保审判公正高效,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改革。(3月11中国法院网)
近年来,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各级人民法院也围绕司法体制改革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不论是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切实规范和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还是促进“阳光”司法,推进审判公开,抑或是完善相关制度,切实解决“诉讼难”、“申诉难”和“执行难”,这些尝试都为化解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难题,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提供了有效指引,为法院健康发展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
推进司法改革要根植于社会矛盾化解这一核心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对准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全面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要围绕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行政和执行和解工作做文章,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切实应用到立案、审执、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吸收和总结好的调解经验并将其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要积极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尽可能通过法律知识解读、矛盾纠纷劝解等形式,将矛盾解决在初始,化解在源头。
推进司法改革要立足于社会管理创新这一中心工作。对于人民法院而言,管理创新正是司法改革的一大强力推手。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各种积极、主动的工作举措,将管理创新的触角延伸到法院工作的每个步骤,将审判公开工作向深处广处拓展,要制定司法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庭务公开、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庭审直播、公众开放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建立新闻发布例会、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等举措为载体,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的规范化、动态化、立体化管理,充分激发管理创新给人民法院所带来的各种活力。
推进司法改革要着眼于公正廉洁执法这一重点工作。毫无疑问,廉政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直面人民法院审执工作的薄弱环节,改进其职能发挥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对法院的廉政建设工作既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又是一种积极的促进。因此,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将司法改革与廉政廉政紧密联系在一起,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工作,以持续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廉政理念教育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坚决有力的监督查处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确保队伍整体的廉洁性,既而推进公正执法。
如今,司法体制改革顺应人民群众的需求,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王胜俊院长法院工作报告的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同时,不断实现自身工作的新跨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