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3月9日表示,我们国家在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上,总的来说是稳定的。但也毋庸讳言,在少数企业,有时劳动关系还是比较紧张的,甚至还有冲突。在这些企业,工会主席要履行职责,要维护职工的权益,他面临的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几年,由于基层工会主席的维权,曾受到企业经营者的打击报复或者不公正的待遇,这样的事件屡屡发生。
笔者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我们的基层工会主席拿的是企业老板的饭碗。俗话说,拿谁的碗,就属于谁管。在过去,我们的工会主席拿的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的饭碗,同时,他们还享受本企业同级副职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所以,他们大都能理直气壮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现在就不同了,所有企业全部改制。特别是集体企业的改制,基本上都是一个模式,一卖了之。工会主席也要和工人一起为老板打工。甭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他们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关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基层工会主席的权利问题。恐怕还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特别是在一些私有企业落实起来更难。笔者曾经担任过好多年的基层工会主席,对此深有体会。一些企业老板的本事大得很,他们能管天、管地,还能管着书记,只要他不违反刑法,谁也奈何不了他。他们可以靠着手中的权利和饭碗轻而易举的“发动群众”,能把任何一名基层工会主席“名正言顺”地选下去。说到底,还是那句“拿谁的碗,就属于谁管”在起作用。
好在这次全国总工会下定了决心,决定在2010年投入2000万展开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各级工会承担的试点工作。为我们广大基层工会主席扔掉老板的饭碗,拿起我们娘家自己的饭碗打下了基础。我们基层工会主席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了。这是全国总工会与时俱进的重大决策,真是可喜,可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