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提交了《关于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被誉为反腐的“阳光法案”。该法案从提出之日起,就一直吸引着公众的眼球,成为“两会”期间一个高曝光的词汇。
3月10日,全国人大会议新闻中心举行集体采访活动,财产申报再度成为记者追问的焦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为此表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全国人大正在进行研究。
近年来,关于推进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呼声不断,韩德云代表五年内四次提交了有关公务员财产申报制议案。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立法仍然是进展缓慢。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要严格执行财产报告制度。该制度引起了韩德云代表的关注。他认为,“财产报告制度如果执行得好,就可以转向全社会共同监督,对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有推动作用”。“从这一点来看,我认为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让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置于阳光之下,置于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之下,凸显了公众的反腐诉求,被认为是防腐反腐的最佳途径。
此前,国家已经着手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初步建立了财产申报制度。2000年,中纪委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项规定》,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2001年首先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实行这项制度。2009年,出台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其中也包括个人财产和其他有关情况报告的义务。但总体来说,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规定还停留在制度层面,尚未上升为法律规定。申报财产的范围也存在过于狭窄的问题,给一些公职人员规避财产留下余地。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但形势仍然严峻。反腐败工作必将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性的综合工程。为此,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起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使国家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始终处于国家的有效的监督之下,可以防止当出现巨额财产时才发现其来源难以查明的失控状态,可以有效预防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