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源泉

时间:2020-05-18 08:2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许波
  据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两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政府工作报告中强烈的“民生情怀”,受到海内外媒体高度评价。今年的两会在各个方面,也充分显示出更加开放、透明的特点。(3月9日中国法院网)。

  纵观今年两会,无论是人大、政协小组会议,还是草根民众与决策层通过互联网,处处充溢着更加民生、民主、透明的新气象,各位代表、委员们积极与媒体、民众交流沟通,解疑释惑,民众与两会的距离也更加接近。结合司法实践活动,这六字箴言也正是人民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这也正是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重要源泉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首先应当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关注和维护广大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通过提高司法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他们能够以更小成本获得充分司法保障。将关注民生保障人权作为人民法院特别是法官最关注、最重要的环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社会公众都自觉承担维护司法权威的义务,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增强公民对司法的认知,了解诉讼的基本程序和风险,尊重司法既判力,减少纠纷解决成本。同时,更要不断强化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增强司法的民主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坚持实行阳光审判,从向当事人公开到向全社会公开,使更多的人亲身体验司法本身的魅力,对审判全程,包括立案、庭审、执行、审判流程和办理期限等均实行公开。强化庭审公开,采取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进行庭前公告,扩大社会知晓面。通过全方位的公开,促进法官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当然,人民法院不仅要将民生、民主、透明作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源泉,还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更深层次地解决司法公信力提升的主要障碍,全面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提高法官职业公信力,主动营造维护司法公信力的社会基础和氛围,始终将追求公平正义作为司法重要价值取向。通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