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切实捍卫群众的尊严

时间:2020-05-18 04:5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2月12日,温家宝总理在新春团拜时提出要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半个月后的2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再次强调“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再一次提及要让百姓活得有尊严,引发民意井喷。(3月15日《人民网》)

  何为尊严?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温总理在接受新华网专访时给出了更加精辟的说明,那就是公民依法享受自由和权利,国家的发展只为满足群众需求和要为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言简意赅,涵义隽永,点点滴滴透露出这个十几亿人的总理的民生情怀,还有那对老百姓数之不尽的牵挂与关爱。温总理对百姓尊严的多次强调,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一个疑问:作为惟一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审判服务的机构,人民法院如何依靠自身职能去切实捍卫群众的尊严呢?细想之下,答案不言自明。那就是要将公正延伸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满足群众的新需求与新期待。

  捍卫群众尊严,要树立坚定的服务思想。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之所以被冠上“人民”二字,皆因他们都是为民服务的公仆。然而,在人民法院工作中,曾有少数干警服务意识淡化,服务态度不佳,对待群众冷淡、粗暴,甚至大搞钱权交易,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人民法院要想真心为群众服务,就必须在干警心中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因为只有牢记为民服务,才能真正体现对群众权利的尊重。这就要求法院干警应始终将“人民”二字放在心上、摆在首位,以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司法工作的目标,以确保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尽心尽力地为群众服务。

  捍卫群众尊严,要贯彻公正的审判制度。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尤烈。”足以说明公正审判的重要性。也恰恰是因为公正审判的重要,不管在任何时候,人民法院的审判服务工作都是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实际上,公正也是人民法院自身所追求的终极目标。面对群众对尊严的需求,人民法院必须时刻将重点关注的目光投向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审执工作,将公正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步骤,花大工夫、下大力气去解决各种影响或可能影响审判公正的问题,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严格遵循相关程序,用公正去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捍卫群众尊严,要落实公开的服务举措。人们常说:“公正源于公开,公开促进公正。”毫无疑问,司法公开工作是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知情权的一种积极回应,也是对群众权益的一种有力保护,更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绝佳方式,可以让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了解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在这样的情况下,广大法院干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公开,另一方面还要拿出群众易于接受,也乐于接受的公开举措,认真落实裁判文书网上公布、马锡五审判方式、法院公开日、开通民意沟通信箱、邀请群众听审、判后法官释疑等公开措施,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上至国家总理,下至平民百姓,捍卫群众的尊严已是大势所趋。作为人民法院,应始终以公正将捍卫群众的尊严落到实处,并永远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