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时间:2020-05-18 04:4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赵华
  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王胜俊院长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一年全国法院在司法公开道路上的积极探索。

  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提升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审务公开是必然选择。近年来,各地法院为促进审判的公开透明,纷纷出台措施。如河南法院要求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北京、上海法院一些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许多法院通过电视或者网络视频对庭审进行直播,重庆法院在“打黑除恶”审判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旁听,报道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院长邮箱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等。这些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也使得法院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如何进一步促进法院工作的公开透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王胜俊院长在报告中展望2010年工作时强调,“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这些规定和措施,是应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高要求,对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高期待的最好回答。

  无疑,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和充分理解,有全国各级法院的有力探索和深入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将公开透明的阳光下更富生机,更有活力,司法公信力将更为社会公众所认同,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