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时指出,将进一步深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虽然我们屡屡听到“改革创新”的词语,但将改革创新的提到事关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的高度来强调要求,并能提出一整套完备相关配套措施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却还很少见。这反映出国家对当前形势的深刻认识和把握,对法院功能角色的重新理解和定位,也显示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勇气。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变革不断深化的时期,人民法院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了更好地履行法院职责,发挥法院的作用,必须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勇气,为我国法治事业的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都不亚于一次工业革命,创新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灵魂。然而任何一次改革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改革者为了理想目标的实现,排除种种艰难和障碍,以大无畏的精神推行自己的主张,虽然有成有败,但意义深远。
目前,法院工作还跟人们的期望和要求有不小差距,这与司法体制有着重要的关系,为了突破体制瓶颈对我国法院事业的制约,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了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关键是“怎么改,改什么”,抓住了问题的本质,才能对症下药。过去法院过多的是提倡改革、呼吁改革,虽然采取了各种尝试,但具体改革措施少,力度不够,决心不强,效果不理想。王胜俊院长在报告中提出一整套系统的改革创新工程,包括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推进审判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完善基层工作保障机制,每一项工程都是暖人心的民心工程,措施完备,详实具体,为推进法院改革,担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指出了重点和方向。
有了制度,就需要严格地贯彻落实,少空谈阔论,多真抓实干,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各项机制当做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来来抓紧抓好。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而是各方齐抓共管,完善便民、利民、护民的机制,真正让广大老百姓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使法律成为他们的最高信仰,和谐社会的目标何愁不实现?
在全国上下都在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的今天,法院作为处理人民群众各类矛盾的主战场,理所当然地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桥头堡。我们期待着法院各项建设都取得新进步,法治的光辉照耀着神州大地,华夏儿女沐浴着法治的阳光,司法为民的旗帜高高飘扬在世界的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