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了《法院工作报告》。在报告中,王院长特别提到了基层建设工作,并将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列入了2010年工作的重点。从王院长的报告中,我们不难发现,基层建设已经成为如今各级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当前,各级法院都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案多人少矛盾较为普遍,法院经费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派出人民法庭、审判庭的信息化建设,也就是“两庭”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至于法院的审判服务工作受到了较大约束与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效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两庭”建设工作已经刻不容缓,而且只能不断加强,方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
“两庭”作为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审执工作的窗口与前沿,扎根在群众之中,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地域和群众资源优势,为维护辖区社会平安稳定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随着近年来各级党委对“两庭”建设工作的重视,各级人民法院的“两庭”建设工作开展得红红火火。仅以广西自治区为例,2009年就全面完成257个人民法庭建设。然而,受困于自身较为紧张的经费等问题,不少人民法院的“两庭”建设进度缓慢,不管是在办公场所,还是办公设备、办公人员配备都存在着不少与其自身发展和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何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两庭”建设也就成为各级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加强“两庭”建设,要将工作重心向“两庭”倾斜。常言道:“思想上的重视是任何工作开展的前提”。对于“两庭”建设而言,只有配备了与之工作相适应的办公场所、设备,给涉诉群众提供较好的服务环境,才能确保司法服务工作效果。这就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财力物力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将更多的关注放在人民法庭和审判庭的信息化建设上,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大对“两庭”建设的钱、物的投入,尽可能多地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两庭”工作的有效运转。
加强“两庭”建设,同样要充分注重对干警的培养。干警作为司法服务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在“两庭”这个司法服务的最前沿,如果没有一只得力的干警队伍,工作自然会遇到诸多阻碍。因此,各级人民法院不仅要给“两庭”配备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纠纷调处能力强的干警,更要注重对法庭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培养。要加大对法庭干警的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不断增进法庭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审判、调解经验,进一步增强“两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
如果把人民法院事业比作是高楼大厦的话,那么“两庭”就是这高楼大厦的根基。只有把“两庭”这个根基打好、打牢,人民法院事业才会蓬勃发展,日渐兴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