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因汽车车漆被砸掉指甲盖大小的一块,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公务员王妍揪住肇事女童的衣领,抡起了巴掌。根据在场目击者网帖称,王妍现场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是学法律的,有本事就告我!”28日,辽阳市公安局、辽阳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王妍已被停止工作,拘留15天、罚款1000元。(3月30日《大河报》)
我学法律的我怕谁?真服了王妍的“学以致用”。先来看看国外同是一个“学法律的”的遭遇:
皮尔森是华盛顿州一名法官,2005年春天,一个韩国移民开的“郑家干洗店”丢失了皮尔森送来干洗的一条裤子。尽管干洗店后来找到了裤子,皮尔森还是以“欺骗误导行为”为由,将干洗店告上法庭,根据他按“法律”提交的复杂的计算公式,要求的赔偿则为“5400万美元”。美国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他有滥用法律之嫌。乔治敦大学法学教授保罗·罗特施泰因对美联社记者说:“这样的诉讼由一名法官兼律师提出,尤为令人反感。全世界都因这个案子对美国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了不良印象。”为了反击皮尔森以法压人的恶行,美国一网站专门为支持干洗店老板设立了基金账户接受支持者们的捐赠,这些支持者还打出了支持干洗店老板“抗战到底”的旗号。2007年6月27日,华盛顿州高级法院做出判决:“洗衣店胜诉,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皮尔森必须代洗衣店老板支付法庭相关费用。”同年,皮尔森任期刚满,他希望寻求续任,但华盛顿市法官选举和任期委员会通过投票,决定不再重新任命皮尔森为法官。
与王妍当街掌掴女童相比,美国人真是“小题大做”了,皮尔森怎么着还算是“依法维权”,如果说有过错也仅仅是有些“过度维权”而已。假如皮尔森不是因为职业原因,说不定他的诉请会得到部分支持,因为洗衣店确实没有做到“当日可取”的承诺,违约在先。女童砸掉了王妍的车漆,构成了侵权行为,按照法律王妍完全可以提起一个赔偿之诉,由女童的父母赔偿王妍的损失。新闻没有报道王妍开的是不是宝马、奔驰之类“别摸我”的名贵车辆,如果是,王妍即便赔偿数目要求高一点,我想在国内也不至于落到皮尔森法官的下场,可“学法律”的王妍却没有依法行事,而是当街对女童上演“全武行”。
人们可以允许一般人钻法律空子,却不允许一个法律人利用法律强势压人。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具有高于一般人的职业道德,更要具有高于一般人的守法意识。只有先这样做了,你才敢光明正大地说“我是学法律的”。如果做不到这些,法律也会沦为恶虎之伥。
是王妍的法律没有学好,还是权力的张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