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燕萍精神看新时期法官的习惯养成

时间:2020-05-18 01:4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青
  随着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的深入报道和广泛宣传,陈燕萍的名字逐渐被全国广大法院干警所熟知,变得家喻户晓,陈燕萍毫无疑问成为了当前法院干警们争相学习的榜样。

  作为法院干警,当我们在认真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感受陈燕萍精神、领会陈燕萍工作法的实质的时候,应充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从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入手,从全面增进干警的服务能力、有效带动法院各项工作着眼,将陈燕萍精神作为新时期法院干警的精神指引,持续走群众路线,从而促成广大干警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法院干警要养成贴近群众的习惯。“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可以说,人民群众既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的惟一对象,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的强大后盾。因此,在法院干警的司法服务中,要认真领会陈燕萍精神,始终都带着对群众的真挚情感,完全摒弃大老爷的陈腐工作思维,真正面向群众、走向群众,了解群众的疾苦,听取群众的诉求,解决群众的困难,让司法服务贴近群众,让司法关怀在群众中充分彰显。

  法院干警要养成深入学习的习惯。古人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对于为群众提供审执服务的法院干警而言,学习是永恒的主题,不仅要学习,而且要深入学习。法院干警要深入贯彻陈燕萍精神,将学习作为一种工作习惯,每天都向群众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通过学习,不断领会法律法规的涵义,掌握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通过学习,切实学会群众的语言,更加深入细致地做群众的工作;通过学习,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更好地为群众解忧。

  法院干警要养成主动服务的习惯。在当前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干警肩上的担子日渐沉重。如何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人民群众内部之间的隔阂这一问题已摆在了广大干警的面前。法院干警要将陈燕萍精神放在心上,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要求,坚持司法服务的能动性,主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诉求、查明事实真相,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解释法律,主动对人民群众进行劝导,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使司法服务得到更多群众的信服和支持。

  法院干警要养成廉洁执法的习惯。老百姓常说:“廉洁乃百善之根,腐败是万恶之源”。作为司法工作的一道重要关口的把关者,法院干警要秉承陈燕萍精神,始终把“廉洁”二字放在首位,形成廉洁自律的良好意识,刚正不阿办案、清正廉洁执法,明辨是非曲直、认真释法析理,积极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加强法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建设,与腐败进行坚决斗争,真正远离腐败,用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不断赢得百姓的理解与信任。

  如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已是各级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将陈燕萍精神运用到司法服务工作中去,在广大干警中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正是各级法院对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最好回应,应当持续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