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干部青睐民意传递积极信号

时间:2020-05-18 01:3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高福生
  3月23日,湖南省委邀请部分省直厅局、市县党政机关、企业、高校的代表,就如何建立健全干部考评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行座谈。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在座谈会上强调,要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的指标体系要科学,考核方法要简便易于操作,考评要充分体现民意。(3月25日《湖南日报》)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久推难转”、“转而不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符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细心的人们注意到,过往对干部的考评,虽然花样不少,但主要看重的是经济指标,唯GDP论英雄。在考核方式上,主要是组织部等上级部门的少数人进行评价,升降由上边管官的人“裁定”,即便让群众“评头品足”,也大多局限于本单位本系统。由于考评权只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只在“内部”走走形式,官员是清是贪、是庸是能、是升是降,也多是 “官意”,群众的声音微不足道。

  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那些有能力、有魄力、敢说敢干、敢抓敢管、被群众认可的干部,却常常得不到重用。相反,一些业绩平平,热衷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或者群众一惯反映较差的干部,却“扶摇直上”,令群众颇有微词。而公认的一个事实是,一个地方的经济是否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否提高,官员是否真正为老百姓谋利益、办实事,最有发言权的就是我们的群众,所谓“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即由此来。

  让人欣喜的是,湖南正在积极向考评积弊说“不”。近年来,该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提出了“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在健全完善干部考评、管理、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群众评议在干部考核中的作用和分量不断加大,同时注重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新年伊始,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2010年不再将GDP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省会长沙更是先行先试,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干部考评体系,变“官评官”为“民评官”,通过“360度打分”,让群众的评价进入干部的“成绩单”,引发了“蝴蝶效应”。

  此番张春贤再度强调评价内容要更多地体现科学发展的理念和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政绩观,在考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民意,可说是对既往施政理念和“民评官”制度的一种纠偏、升华。其目的就是通过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倒逼”干部努力自觉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老百姓的心愿作为政府作决策、谋发展的信号和依据,营造“让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人上,不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人让,阻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人下”的为政新风。

  完善干部考评体系,让群众当裁判,用“民秤”来“称”官,可说是扎针灸扎到了穴位上,是促发展、转方式的关键环节,是科学发展、务实创新的重要举措,是群众和绝大多数干部内心的呼唤,也是党的事业、国家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具有“风向标”意义。高调推行并使之成为常态,不仅对那些无能的官、无德的官和不为群众办实事的官亮起了红灯,断了他们的后路,亦能有效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发生。

  期盼更多的领导干部增强危机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工作中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按照群众意愿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政绩树在百姓的心中。如此,方能建立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让那些真正的好官“显山露水”,在考评时赢得高分,受到重用,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质的转变,给老百姓带来更多更大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