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王胜俊院长谈到人民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时指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在讨论时也对人民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困局提出了应对措施。在贯彻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精神中,客观地分析案多人少困局产生的原因,采取综合措施加以克服,对于人民法院走出案多人少的困局,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至关重要。
案多人少的困局首先表现在案多上。这些年,全国各级法院的受理案件数量逐年攀升。这是因为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立法进程加快,一些新法相继出台,需要依靠司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愈来愈多;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突现,金融纠纷、劳资纠纷、债务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大量涌现,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试图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人不断增多;为了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推行了新的诉讼收费标准,大幅度地降低了诉讼费用,也给“案件爆炸”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案多人少的困局还表现在人少上。随着法官“门槛”的提高和“进人关口”的把严,很多法院的法官已经难以得到动态平衡,出现了青黄不接的局面。还有些年龄偏大的法官在机构改革中被当作编外离岗的对象,一些法官由于嫌待遇低而流入其他行业。消化涉诉信访案件,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参与平安建设,如此等等办案之外的工作,又让法官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显得更加人手不够。更不用说很多法院由于书记员等办案辅助人员短缺,法官还要兼做送达、通知开庭、整理卷宗等工作,更让他们陷入了“白加黑”、“五加二”的繁忙境地。
应该说,案多人少困局的形成,是外部环境和人民法院内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需要综合施治。单纯依靠加人增薪,不创新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则很难奏效;单纯指望人民法院内部挖潜,不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增大对司法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资,就会让法官的工作负担进一步加大,影响到了法官的身心健康。
案多人少困局的出现,看起来好像是法院自己的事情,事实上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听任案多人少的困局存在下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就难以得到充分满足,制约着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最终必将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对此,要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多汇报、多宣传人民法院在案多人少方面的困难,争取增加编制、改善待遇、增大投入,为破解案多人少困局创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另外,还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多依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社会组织仲裁等途径来分流矛盾纠纷,压低案件增长势头。
在争取外部支持的同时,人民法院也要立足自身对症下药,创新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通过提速来应对案件的大量涌入。一要压缩行政后勤人员,树立以审判为重心的理念,向审判和执行一线倾斜力量。二要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让一些法律关系比较简单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三要加大科技投入,完善自动化办公、办案设施,向科技要效率。四要建立起科学的法官考评机制,让司法能力强、办案效率高质量优的法官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激励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五要切实保障法官的学习权和休息权,减轻法官的业外负担,让他们有时间去学习“充电”,有机会去健身娱乐放松。当然,除了这些,还有很多方法,凡是能够提高办案效率、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的,我们都可以大胆地尝试,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对于切实有效的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大重点工作任务,人民法官的职责光荣而艰巨,案多人少的困局即使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还将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对此,我们不能消极等待,而是要以贯彻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群策群力,奋发进取,争取早日走出案多人少的困局,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