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不只是司法的权威

时间:2020-05-18 00:0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詹菊生
  据人民法院报4月13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增强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自觉性,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人民法院司法事业是党的事业,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做好人民法院司法事业,是人民法院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体现。做好人民法院司法事业,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权威,凝聚党的核心力的神圣使命和历史重任。完成神圣使命,担起历史重任,关键在于历练一支思想、作风、素质、能力、技能都过硬的司法队伍。锤炼和影响这支队伍的关键,就在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在司法活动中,发挥队伍中党组织的先锋模范、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规范的司法行为,便捷的司法服务,高效的司法运作,把党的关怀和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把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播撒到老百姓中。这就是“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全面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

  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这个意义上可以解读出,要更好地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科学发展,只有不断地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以党建带动队建,牢固树立司法权威是党的权威、国家权威的政治责任感,自觉维护和捍卫司法公正这条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生命线。在司法实践中,自觉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护权威。其实,说司法权威是党的权威、国家权威,这并不是思维认知层面上的升华,而是中国特色的国体、政体的本来内涵。人民法院司法事业是党的事业,是国家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站在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和全局,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就是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党的权威,就是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国家的权威。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就是加强党对法院和司法队伍的领导,发挥人民法院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严治院,坚持“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更好实现“六个坚持、六个确保”和“五个与时俱进”工作目标。这些方方面面的工作要求,都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一定要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来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社会认同感,以司法权威来维护和捍卫党的权威、国家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