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蜗居》的远离道德与法律的悲哀

时间:2020-05-17 23:3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龚子平
  刚从大学毕业,看《蜗居》很能触动自己的心弦,从那里好像可以找到自己影子,那是一种漂泊异乡居无定所的情怀。在观者眼中,《蜗居》反映的是扭曲的社会现实:高昂的房价,成千上万的蚁族,生活窘迫的房奴,灵魂失落的情妇……剧中郭海萍、郭海藻及苏淳算是当代的骄子,但却如此沦落,博得了千千万同龄人的同情,其实在高呼“房价猛于虎”的同时,我们不能回避的是:《蜗居》反映了当代知识分子的另一种悲哀,是远离道德与法律的悲哀

  诚然房子是温馨的港湾,是漂泊失所的终结,是城市扎根的象征,我们没有理由不为之拼搏,但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时,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道德与法律,那是社会的良知,是民族进步的表现。当郭海藻游离于两个男人之间时,当郭淳出卖商业秘密挣钱时,当郭海萍接过妹妹情人存折500万元时,难道还能归结与社会的无助与腐败,还能说是逼良为娼,我们应该以另一种的视角——批判的视角去看看当代大学造就的部分“精英”,为了钱,可以不再有良知与道德,他们也不知或是不嗤谈法律。

  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道德约束人的内心,而法律作用于人的行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都是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离开了道德与法律,人将没有精神支撑,国将没有强大路径!一个人没有了道德,敢于把爱情作为买卖,敢于把忠诚作为交易,也敢于把贪婪作为借口,那么在行动上必然触犯法律,而触犯法律的背后亦是道德的沦丧:郭海藻被认为是清纯可人,但是剧中反映的却是在现实面前的软弱无力,再好的亲情难道需要用爱情作为诅咒?当她远离小贝时,当她投向宋思明时,她欺骗了自己,欺骗了爱情,她不仅仅是做二奶的悲哀,而是对法律的无知,殊不知她触犯了重婚的罪名;郭海萍,名牌大学生,一位“爱”妹妹的姐姐,一位“痛”留守儿童的母亲,一位为房子可牺牲一切的“房奴”,她的命运是辛酸的,委实让人想起大城市“漂族”的窘迫,但是,当海藻傍上高官时,她不是制止,而是软弱的劝诫;当自己借住宋思明的房子时,她没有厌恶,却充满着感激;当拿到海藻给的500万钱时,她没有反对,而是无言的沉默。她辛酸背后是一种触犯法律的侥幸,赃款焉能留存?欣慰的是结尾作者给予她以良知与法律意识,他走进了政府……苏淳,一位知识分子,一位老实的丈夫,压抑着个性生活,在妻子的威逼下,出卖了对企业的忠诚,虽然在宋的关注下,上演了一道“悲喜两重天”的人生戏剧,但是,与专业知识精通相对的是对法律的无知,法律意识的浅薄:什么是保密义务,什么是商业秘密,对他而言是个陌生的词汇,或者在妻子的欢颜中,他忘了什么叫犯罪,这些能否犯罪?

  当人们把三位高材生的命运归因于社会时,同情心抹杀了对三人悲剧命运的挖掘。其实,作为高级知识分子,不管什么环境,也不管什么悲苦,房子没有还可租住,但是心中没有道德与法律,灵魂便真的居无定所,这将是另一种悲哀,是大学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