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努力解决司法为民中具体问题的17条意见。4月,在陕西延安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王胜俊院长提出了人民法院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十个结合点,其中第二个结合点就是“要以进一步解决诉讼难为目标,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写好裁判文书、推行巡回审判等扎实有效的便民措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是人民法院落实“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解决司法为民中的具体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立案信访窗口是展示法院公正形象和便民利民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打造网络综合服务平台,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加强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工作,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规范法官接待行为和用语,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目标。要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真实、全面展现法院形象公正、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一个重要窗口。
裁判文书是决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直接载体,是展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作出裁决结果的过程、理由、法律依据的主要形式,所以,裁判文书一定要让当事人看得明白,避免当事人产生误解,引发上诉、信访问题。让人民群众对诉讼活动、诉讼结果能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准确理解,是司法大众化的重要内容。司法活动绝对不能高高在上,脱离人民群众,如果人民群众不能明白、不能理解诉讼活动,就不可能接受也就不能认可司法工作,司法的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
司法救助是人民司法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开展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努力做到“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对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巡回办案是人民法院一项传统的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审判方式,但由于近年来法院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马锡五”式巡回审判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只要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就一定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就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服。基层人民法庭对于边远地区或者纠纷集中地区,应当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
我们只有积极推便民利民之举,方能聚民智民意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