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证实,其下属单位郴州市儿童医院使用的氧气实为工业氧。这在当地造成了恐慌。4月9日,湖南省郴州市药监局证实,郴州市儿童医院曾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为患者使用,儿童医院1月份就被查处,然而该院二三月份仍在购买使用工业氧。目前,该院相关负责人已被停职及给予了相应的党内处分,其他涉案人也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京华时报2010年4月10日)
医生救助病患,挽救处于病痛中的人们,是救死扶伤的伟大职业。医生为病人服务,他们的最高职责就是与疾病、不卫生作斗争,保护和增进人们身体的健康,这是医德的重要内容,医生医德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命的安危。在这一事件中,调查显示医院的购买价格虽然是医用氧气的购买价格,可是其中的主事者明显是知道有以工业氧气替代医用氧气使用这回事的。那些主事的领导和医生竟然视工业氧气和医用氧气的巨大差异而不见,视工业氧气对病人的严重伤害而不见,用工业氧气替代医用氧气提供给病人使用,严重违背了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
另外,儿童医院的病患大多是儿童,工业氧气对他们的伤害可能比成年人更为严重,儿童医院的医生整天面对的是天真无邪纯真可爱的儿童,他们的医德却没有因此坚守住,反而依旧沦丧。这些工业氧气伤害了使用他们的病患,同时使得那些明知工业氧气危害而使用的医生的医德缺“氧”了。
然而细细发掘整个事情的某些细节就会发现,缺氧的不只是医德。第一个细节是郴州市药监局是在接到举报后于今年1月19日前往儿童医院检查才发现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接到举报才发现,可见药监部门检查监督功能的缺失,至少是弱化,没有正常发挥,是某种程度上的缺氧。第二个细节是该院1月份即被药监部门查处,但二三月份仍顶风作案,继续购买使用工业氧。该院如此胆大妄为,则可见药监部门不只是过失性的监管缺失,而是过错性的监管缺失了,是严重的缺“氧”了。
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需要有健全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监督管理体系,不合法不规范的市场主体的行为都需要法律来规制来规范。作为执法者的监督管理部门的行为直接决定了监管的效果。这一事件中药监部门的松散表现表现的便是其在监管中的角色缺失,是药监部门的缺“氧”。
工业氧医用导致的不只是医德的缺“氧”,更表现了行政监管者的缺“氧”,也是监督制度的缺“氧”,更是法治建设的某种方面某种程度的缺“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