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法院以三字诀力促审判工作上新台阶

时间:2020-05-17 18:33       来源: 中国法院网邵阳频道        作者&编辑: 法律读库
     中国法院网讯 (尹良)  2014年,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石江法庭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方式,以“妥”、“快”、“和”三字诀力促审判工作上新台阶。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74件,审结234件,解决涉案标的额630万余元,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

  解决纠纷突出“妥”字诀。面对近年来辖区内的案件呈现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冲突尖锐化等特点,石江法庭将学习交流和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化,加强对办案过程中所遇新问题的交流与沟通协调。同时注重与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群众组织的沟通与协调,发挥基层组织在解决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既使每一个判决都严格适用法律,又让每一个纠纷的解决兼顾情理,缓解案件裁判后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切实稳妥的解决好纠纷,减少上诉率。全年上诉案件5件,仅占审结案件全部的1.82 %,其中改判1件,其余均维持原判,创历史新低。由于矛盾化解工作及时、有效,2014年,全庭未发生一起上访案件。

  保障权利突出“快”字诀。迟来的正义非正义,2014年,石江法庭将快速稳妥解决矛盾纠纷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依法能快则快,防止久拖不决,使当事人处于争议状态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恢复为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关系。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一改只有在当事人举证期满后才进行开庭的传统模式,经充分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在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以“快审、快结”方式加快案件的审理,提前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沟通协调,大大提升了审理效率。同时也为及早裁判,妥善解决矛盾、消弭分歧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和机会。2014年,全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比去年同期缩短了近4天。

  协调矛盾突出“和”字诀。石江法庭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为目标,坚持合法、民主、效率原则,积极开展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实行先行调解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和不同的诉讼阶段,在以法官作为调解主体的同时,注重发掘社会资源,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将调解工作前移后延,2014年以调节方式结案102件;对于矛盾纠纷不大,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纠纷的案件,积极为当事人分析和权衡利弊,在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的前提下,谨慎建议撤诉以便更好地调解矛盾纠纷,全年撤诉案件共37件,调撤率为59.4%。对于矛盾纠纷较大的案件,及时转变为普通程序,利用人民陪审员及其他社会基层组织的力量,尽量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62件,实现了普通程序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