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离不开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时间:2020-05-17 16:3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闫振东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拍摄于行政诉讼法颁布不久,其所表现主题更多的是突出反映中国法治发展进程给基层民众带来的观念冲突,这种冲突无处不在,又似乎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秋菊打官司本身就是一个自我法律素养历练的过程,其也同时左右着村民们的眼光,影响着群众传统的道德观念。电影已拍摄十年有余,朴素的描绘手法真实再现了国人的生活,如今再细细看来,却另有一番滋味。

  秋菊丈夫因在自留地里盖辣子棚,受到了村长的管理,秋菊丈夫就骂了村长,并嘲笑其没能生育儿子,村长气不过,打了秋菊丈夫。故事由此开始,秋菊先从乡派出所李公安那里开始讨说法,最后一直讨到了县里、市里,讨到了公安局、律师所、法院。其讨说法的过程艰难而曲折,这与当时的整体经济背景和群众的法治意识有很大关系,但这种讨说法所经历的心理压力,是现代人也不可能回避的。

  秋菊丈夫的案件在未进入法院之前,主要是以调解为主,调解过程出现了几次迂回,每次都是在关键时刻因那“一口气”咽不下而失败。以至于李公安多次前往村里进行调解,还自己掏钱买了点心,从李公安的具体工作中可以看出,李公安真正是以化解矛盾为己任,以解决纠纷为目的。

  自1985年起,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第五个普法阶段,在这历时二十几年的时间里,中国的法治格局及群众的法律素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当时秋菊打官司的执着被视为另类,在奉行调解的原则下其坚持要讨个说法,是秋菊的认真,还是法治的不完善,人们都在思索。

  诉讼高潮到来时期,人们动辄就在法庭上讨说法,大量繁琐的案件与信访所带来的压力,使人们再一次把思维定位在“化解矛盾”的目的上来,司法不再追求形式与主义。法官走进田间地头,耐心疏导,追求调解息诉止争的法律效果,法治国家里充分尊重人情民意,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才能更好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秋菊讨说法在经历了漫长的调解后,方才进入法律程序,这何尝不是对当前司法面临压力的一种缓冲。

  电影刚发行时,有反对者认为此种缓冲程序使诉讼变得迟延,增加了诉累,这种观点完全是以实用价值角度进行的判断,而忽略了其调解过程的有利因素。全民经历了诉讼的冲动与激情后,对于纠纷解决机制的反思显得更加理性与智慧。和谐社会的建立需要全方位的纠纷化解机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可以利用熟悉乡情民意的特点,化解大量的民间纠纷;行业组织因熟知行业习惯与交易规则,在本行业内调处纠纷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法院的裁决则带有司法指导意义,每一个现实的判例都是类似纠纷解决结果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