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重在“实”

时间:2020-05-17 13:2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秦飞雁
  5月24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强调,要确保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顺利开展,实现机关党员干部党性觉悟有新加强,品行操守有新境界,工作标准有新提高,精神面貌有新气象,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5月25日《人民法院报》)。

  我们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在革命战争时期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作风,三大作风为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获得群众支持、夺取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宏大任务面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作风建设既重要,也十分紧迫。机关作风建设要取得成效必须虚功实做,重在突出一个“实”字。

  要紧贴广大干警思想实际。俗话说:“伤其十指、断其一指。”作风建设是改造和提升人的综合素质的活动,要取得较好的效果,必须针对干警的实际情况来谋划和开展。具体说来,要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向人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与当事人、新闻媒体座谈,与干警本人进行交心谈心等活动,发现广大干警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司法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听讲座、学资料、看录像、办竞赛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反思剖析和整改提高等环节,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品行、操守和能力。

  要结合法院工作实践。作风建设终极目的在于提高干警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机关作风建设不能坐而论道、纸上谈兵,就作风建设而论作风建设,而要紧密结合当前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在工作中整改问题,通过整改树立好的的作风,更好地促进工作。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因此,作风建设要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认真查找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所表现来的不良思想、不规范的言行、不佳的形象、不实的学风,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规范言行、改良学风,节制业外活动,树立人民法官清廉、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督促干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大局、把握民意、执法办案、廉洁自律的能力,扎实推进工作。

  要确保作风建设实效。机关作风建设不是搞什么运动,一阵风,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脚踏实地开展,务求取得实效。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通过认真总结提炼,形成象“五个严禁”那样针对性强、易于执行、有实际效果的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用制度改善文风学风,用制度规制不良行为、用制度确保公正廉洁,用制度鼓励争先创优。二是要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作风建设活动在机关形成教育监督、学习研究、廉洁自律、争先创优的长效机制,做到活动结束后教育监督方向不变、学习研究劲头不懈、廉洁自律力度不减、奋勇争先气势不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必须立足中国基本国情,不能脱离实际,否则只会招致失败,沦为历史的笑谈。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更要清醒认识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建设的内容与形式,必能能取得较好效果,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