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告别公费医疗只是“虚晃一枪”

时间:2020-05-17 13:1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中梅 刘英团
  《北京日报》日前报道,继去年西城、海淀、平谷三个区试点后,今年年底前,北京18个区县45万公务员将结束公费医疗,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届时,将通过区县设置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来保障其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他们将和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一样,可以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领取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公务员是人民公仆,本来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我国所有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无不游离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由全体纳税人为公务员的健康承担无限责任。很显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公费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十分不公平的制度,是一种特权。换言之,公务员就是一个职业,一个岗位,凭什么工人、农民都没有享受国家公费医疗,而人民的“仆人”却享受着这一特权呢?而且,随着经济社会、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费医疗制度还衍生了许多不和谐音符。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职工都应当按照统一的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从规定来看,在基本医疗保险上,公务员和老百姓应该是一样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结束公务员公费医疗是顺应历史的潮流。

  但是,北京结束45万公务员的公费医疗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让公务员公费医疗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也不是为了让“仆人”和“主人”享受同样的待遇,而只是在形式上结束公费医疗,和咱们老百姓“虚晃一枪”——届时,政府还将通过区县设置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由财政来保障公务员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

  取消公费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体系,在其他城市早已经实行。在北京,不但企业职工早已经纳入医保,而且西城、海淀、平谷三个区还做了试点。应该说,“全民医保”是大势所趋。姑且不说,城镇有多少职工尚没有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纵使享受,又有几个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还有补充保险呢?据中国人保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末,人保健康受政府委托已承办与政府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覆盖到14个省的53个地市,承保人群约2500万。虽然北京宣布结束45万公务员的公费医疗,但却要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确保原来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以往针对公务员的福利制度改革惯例,公务员医疗待遇通过财政“输血”后,很有可能重步车补、房补后尘,产生突破性飞跃。改革开放30多年了,我们从思想观念到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变,但为什么公务员这个特殊群体却仍然特殊呢?

  有经济学家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医保制度的改革主要将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看病难、看病贵;二是各种医疗人员的待遇差距。对很多人来讲,公费医疗是一个早已远去的词汇。北京市结束45万公务员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表面上看,公务员不再享受着公费医疗待遇,但实质上却“损所不足而奉所有余”。笔者疑惑,难道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加入医疗保险,告别充满特权福利意味的公费医疗就那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