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决定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时间:2020-05-17 13:1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少葵
  5月24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沈德咏副院长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确保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顺利开展,实现机关党员干部党性觉悟有新加强,品行操守有新境界,工作标准有新提高,精神面貌有新气象,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风是一个执政党的性质、宗旨的外在体现,它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重视作风建设,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在长期艰苦斗争中形成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和优点。我们党历来一是重视理论、二是重视党风。对此,毛泽东同志曾经有过一段很精彩、很深刻的论述。他说,“既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党。没有一个革命的党,没有一个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理论和革命风格建立起来的革命党,就不可能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战胜帝国主义及其走狗”。革命理论是党的行动指南,革命风格是党的胜利保证。

  当前,个别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甚至出现了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贪图享乐、堕落腐化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侵蚀着我们法官队伍整体形象,也极大地影响着法院公信力的提升。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加强作风建设有其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作风建设,就是要树新风。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来说,就是要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等专项活动的开展,培植好为民、廉洁、务实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在履行好审判职能的过程中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能动司法中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作风建设,就是抓学风。我们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把党的科学理论与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不断学习中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

  加强作风建设,就是刹歪风。我们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肃查处个别法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风正气盛好扬帆。只有作风建设提上去了,我们的法院队伍才能出凝聚力、亲和力和战斗力,才能真正提升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