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5月22日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严禁各地随意拒绝受理“民告官”案件。行政诉讼的“民告官”又成一时“热点”,主流媒体、时评博文,都极力称道最高人民法院切中和积极回应“告状难”这一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和导致行政案件申诉上访率高的根源。
“民告官”之所以常常成为“热点”,表现常为一波波一阵阵的行政诉讼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月、专项活动,是因为行政诉讼的依法开展、正常开展、顺利开展还有一定的难度。行政诉讼的原告方胜诉、被告方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被告法人代表出庭应诉、某某法院n年行政案件原告胜诉率高等这些本不是新闻的诉讼活动往往成为新闻或工作亮点,这恰恰佐证了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客观存在一定的难度。行政审判难在何处,现行司法体制和司法工作机制是瓶颈。表现为民难告官,法院审判难顺畅,下了判决难执行。导致这“三难”的原因也并不复杂,归结起来只有一点,这就是“大局”与“利益”的不当冲突和博弈。
民告官难,最根本的,是难在了民众的权利贫困上———普通公民根本没有和行政机关平等对话的权利。正是因为民众的权利被广泛忽视,针对民众权利的法律条文才粗疏笼统,许多民告官的案件才由少积多,由小变大。其次是地方的行政机关把大局地方化,把利益官方化,把发展稳定局部化,以此对抗司法监督;第三,割裂行政权威与司法权威的统一关系,片面认为法院“让行政机关胜诉是支持,让行政机关败诉是添乱”。第四,在人、财、物等诸多行政权能中,法院本身(尤其是地方基层法院)也是“弱者”,是依法为民做主,还是想让各项工作都“顺顺利利”,难免细加掂量。这种大局与利益的不当冲突和无序博弈,使得行政诉讼中的告状、应诉、审判三方都有失“平常心”,严重影响着百姓的尊严、行政权威和司法公信。
要使“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不再常成“热点”,人们应该用平常的心态来看待、运用、参与行政诉讼,让行政诉讼成为推进法治文明,促进社会管理新模式形成,实现普通公民与行政机关平等对话,和谐解决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新形象的平台。有了这种平常的心态,一旦提起行政诉讼,就不会认为是一方“关注”的重点案件,也不会成为常常聚焦的“新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希望“全国广大法官准确把握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准确把握行政审判的特点和规律,把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问题纳入三项重点工作之中,与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结合起来,与开展案件评查、加强审判管理结合起来,与抓好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这也指出要把行政审判工作于其他审判工作置于日常同等的地位,都是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都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工作内容。
按照一般的规律,无论哪项工作也好,待人接物也好,只要平常面对才能正常对待,一旦正常对待,就能进入常态。行政诉讼、行政审判之所以还存在一些问题,关键的还是人们没有以平常心态对待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没有像刑事、民事诉讼那样进入常态。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原告、被告、法院都能以平常心态对待行政诉讼,行政审判活动也就一定会来一个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飞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