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眉县首个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开工,拟建1548套住房,几乎八成以上房源内定到全县87个单位(系统),其中县委、政府各组成部门有233户,副科以上占到103户。普通百姓没有资格参与购买该房产。记者调查发现,该经适房面积超标,土地手续还在报批之中。(新华网5月18日报道)
又闻公务员与经适房的故事,大凡这类纠结总是那么令人郁闷。固然,在房价居高不下的现实背景之下,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也买不起商品房,需要保障房政策的覆盖。只要他们符合享受经适房的条件,与其他阶层中低收入群体在同一起点、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下申请购买经适房,就不会引发质疑之声。可眉县将经适房建成“定向分配”给吃皇粮者的福利房,显而易见,这是一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权力自肥。
经适房之所以偏离制度初衷,甚至专用公务员“量身定做”,一方面因为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采光缺失”。本来建设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低收入百姓做的一件好事,从怎么建,在哪儿建,建多少,价格多高,到如何申请,如何把好入口关等都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开透明,让公众充分知情,参与和监督全程,以防止暗厢操作,维护保障性住房的公平,让更多低收入家庭得到保障。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我的地盘我做主”,制度被搁置一边玩起了躲猫猫游戏。经适房成为公务员捷足先登的“偏心房”,急需住房的百姓却蒙在鼓里。另一方面,屡屡出现此类“先天下之住而住”的怪象,往往是网上一曝,不了了之,对决策者和相关责任人缺乏问责,使效仿者越玩胆越大。
经适房制度执行中的走样不仅仅是个住房公平问题,它还将公务员推到了中低收入民众的另一面,为加剧社会矛盾推波助澜,这是个很危险的游戏。此前国家对经适房管理专门下发通知,出台一系列问责规定,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到位。当务之急,对以种种名义挟持公共资源为公务员所专用的乱象,必须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到人,警示来者,还利于民;否则,经适房屡遭巧取豪夺,受伤的是民众,损害的却是政府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