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就人民陪审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机制为动力,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推进司法民主。(5月15日《人民法院报》)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从诞生之日起,便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特别是在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形势之下,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借助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来源于群众的特点,充分吸纳人民陪审员的“民间智慧”,不仅可以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和公正,确保司法工作始终走群众路线,使司法活动更加贴近人民群众、顺应时代要求,而且能够扩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认识,进一步反映并凝聚民情民意,切实把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可以说,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全面推进司法民主,使司法民主在康庄大道上大步前行,有着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有助于推进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体现司法的民主功能。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又有基层村组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人民民主。也正是基于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服务过程中,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司法工作,提高审判工作的亲民性,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度,全面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推进司法大众化,实现司法活动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有助于提升司法服务总体工作效果,提高司法服务的质效。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群众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较为丰富,不仅能够有效弥补法官在群众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上的不足,而且可以积极发挥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独特优势,统筹兼顾法律原则,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解决社会纠纷中的助力作用。在审判工作中,可以将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有机结合,让人民陪审员尽可能使用人民群众认可的语言去调解矛盾,用人民群众认同的方式去化解纠纷,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有利于遏制司法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发挥有效监督的职能。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案件的审理,不仅可以有效拓宽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活动的认知范围,延伸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能,无形之中形成对其他参审人员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让人民陪审员在参审中充当“监督员”角色,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监督制约功能,而且能够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原则的落实,将人民法院司法权的运作始终沐浴在人民群众关注的阳光之下,从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杜绝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
在新形势下,推进司法民主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作为推进司法民主的一个重要途径,人民陪审工作在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决不能有丝毫放松。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借着强化人民陪审工作的东风,司法民主之路也必将迈上康庄坦途,一马平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