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户籍改革能走多远

时间:2020-05-17 09:4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黎仲阳
  7日,广东出台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原则上农民工积满60分便可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其中积分指标包括学历、职业资格、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服务、获得荣誉称号等。(6月8日《广州日报》)

  终于有人为户籍制度而笑了,他们认为这次广东省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排头兵,打开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坚硬铁门,具有历史意义等等,在网友的跟帖中,也不乏这些溢美之词,就连各大网站转载新闻时,也把标题改为“广东户籍改革破冰”。但是,这次改革真的如网友所言吗?

  我们所说的户籍制度的诟病,是由于不同户籍下的公民,所享受的福利和权利不一样。拥有较为发达城市户籍的公民,无疑比那个城市的农民工享受的待遇要高;拥有农村户籍的公民,权利比拥有城镇户籍的公民要少。加之,各城市对户籍的严格限制,使户籍变得弥足珍贵。但并不是外地公民绝对不能入某城市户籍,比如拥有高科技行业工作、高收入、高学历等条件。

  再来看广东户籍制度改革,在出台的指导意见中,积分指标包括学历、职业资格、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服务、获得荣誉称号等,但这些积分也大多限制在学历、职业、荣誉、保险等传统的户籍条件下,只不过条件有所放松,农民工也可以通过社会服务来获得积分。虽然农民工也有可能入籍,试想,谁更容易获得60分?谁更容易获得城镇户籍?还是那些以前就有能力获得户籍的公民。

  其次,指导意见还规定,有超生行为,五年内不能申请入户,期限届满之后,超生一个子女扣100分,也就是说只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入户基本无望。同样的条件,也适用于受过劳动教养,受过刑事处分的人。这样的条文是不是涉嫌歧视?公民违法后,接受过法律处分,难道还要接受制度的处分?

  众所周知,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在于,剥离和户籍相关的福利和权利,让全体公民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而这些待遇是脱离了户籍限制的基本权利,最终实现公民人身和权利的平等。广东省户籍改革,并没有朝着剥离户籍福利的方向上走,而是朝着放松户籍限制的方向改革。值得注意的是,这样有门槛的户籍制度,就能保证所有公民都会获得60分?

  同时,户籍改革已经成为拉大居民收入的重要助手,而缩小居民收入的办法之一就是实现全民同权:同等的教育权、就业权、居住权和医疗保障等权利。而没有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广东户籍改革,是改革还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