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院士兼职应有治本之策

时间:2020-05-17 09:3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义昆
  “率先垂范,共同维护院士荣誉称号,建设中国科技界的道德学术净土。”中科院学部第四届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在院士大会上向709名院士发出了呼吁。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院士兼职、参加社会活动等问题,陈宜瑜在报告中重申:坚决反对兼职过多,徒挂虚名和领取不当报酬。(6月9日《南京日报》)

  诚如陈宜瑜院士所言,“院士不是生活在世外桃源。”虽然不差钱不差名声,但并不代表院士们不会拿着头衔去挣钱,去多发论文。于是,在各种评议、鉴定、评审、咨询和评奖活动中,我们总能看到院士们的身影。2008年,山东济宁拟投资300亿打造中华文化标志城的事件备受争议。据说有68名两院院士为此发出了倡议书。吊诡的是,受访的院士却称:已经记不清是否在倡议书上签过名——不论是真记不清还是假装糊涂,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院士们兼职过多、社会活动太多,已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院士们为何如此受追捧呢?答案很简单。两院院士不仅是一个终身荣誉,也是最高学术称号,更是各个领域权威的代名词。在这样的语境下,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当然愿意请院士们充当代言人,证明自身决策与产品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只要挂个虚名便能无本万利,对于院士们而言,还是相当有诱惑力的。

  院士只是某领域的专家,不可能“十项全能”,随意参与咨询活动,也可能乱出馊主意。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两院院士大多年事已高,兼职过多当然会精力顾不过来,长此以往,恐怕会沦为只拿钱不干事的代言工具。事实上,因为有着天然的国家力量作为背景,两院院士的身份实际上是被神化的。院士们拿着头衔去肆意兼职、徒挂虚名和领取不当报酬,实质其实是通过身份变现来套取私利;因为院士的头衔是政府给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在透支政府公信力。

  陈宜瑜院士代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向全体院士发出呼吁,院士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标准高于一般科技工作者,要求严于一般科技工作者。这样的呼吁并不新鲜,早在2004年的中科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就曾做呼吁:院士不能用国家和人民给予的荣誉作为接受特殊待遇的资本,并要求院士在兼职的同时,特别要防止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社会对院士的一些过分特殊的待遇。在此之前,恐怕也曾呼吁过。遗憾的是,这些年过去,同样的问题仍在呼吁,这实在是令人遗憾。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也会导致绝对的学术腐败。这些年,虽然院士行为不端现象不断见诸报端,但只有中科院曾在上个世纪撤销过两个院士的称号。归根结底,是因为对院士的约束机制都是“软约束”。事实上,虽然每次院士大会都会出台不同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但都是停留在“院士自律”层面在这样的背景下,道德层面的呼吁恐怕难以遏制院士们兼职过多,徒挂虚名和领取不当报酬等学术腐败行为。

  中科院又要出台《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了,但陈宜瑜仍然表示,院士自律是院士队伍思想建设的核心,是维护院士称号荣誉性的基础和保证。这不免让人这一办法的实际效果。因为在我看来,他律才是遏制学术腐败的治本之策,譬如“院士退出机制”之类——没有外在约束,只靠院士自律,恐怕很难遏制院士们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