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落实人才会议精神、实施人才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院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把人才作为科学发展的第一要素,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6月5日《人民法院报》)
《管子》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毫无疑问,在人民法院的发展历程中,人才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就人民法院而言,人才既是有力推动其各项工作的排头兵、领头雁,又是引领其健康发展的助力器、推进阀。基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人才的作用可谓至关重要,各级人民法院唯有在充分吸纳优秀人才的同时,注重发挥人才的最大作用,积极占领人才高地,方能实现自身的科学跨越迈进。
清朝诗人龚自珍诗云:“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在这句脍炙人口的诗句中,字里行间都在表明着人才观念的重要性。作为惟一的司法裁判机关,作为为老百姓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机构,人民法院工作一方面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另一方面也具有较强的务实性,这就要求法院干警既要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和法律实践经验。那么,人民法院在选拔人才时,必须充分转变思想观念,逐步建树科学的人才观,严格遵循“24字方针”,突出人才培养重点,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发现人才,切实尊重人才,在法院系统内形成一个重人才、爱人才的良好氛围,从而增强法院人才的思想归属感。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对于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每个人才的才能作用,并将其才能汇聚在一起,产生的合力就如同一座蕴含金山银山的富矿,势必大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阔步前行。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坚持党管人才的基础上,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角度出发,以全面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为目的,充分发挥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全摒弃论资排辈的陈腐观念,积极创新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分类管理,积极选拔、培养、锤炼优秀人才,让法院人才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努力形成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人才会议上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可以说,谁抓住了人才,就等于打开了通往成功的大门。各级人民法院应时刻把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开发人才、用好人才放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高度去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握好第一资源,才能真正实现其为民服务的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