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5月28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裁判文书差错问题,投入资金、组织专门人员研制出电脑纠错软件应用于审判实践,极大地提高了裁判文书校对速度和用语准确率。
避免裁判文书出现差错,是个“老生常谈”话题,也是法官在办案中努力追求的目标。从立案、庭审到结案这一流程中,裁判文书无疑是法院审理案件的最终载体,代表着审判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体现着司法权威。裁判文书出现差错,正如工业生产中制造的“次品”,其危害显而易见,群众从漏洞百出的裁判文书中,可以推断出文书制作主体工作责任心差和敬业精神不强,进而怀疑其公正司法能力。
可能有人会认为,裁判文书出点差错在所难免,也是小事,没有必要那么重视。这种观点是极为有害的。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裁判文书不仅关系着法院的公信力,更影响到诉讼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事实上,案件裁判结果对当事人来说固然重要,但当事人追求正义的过程和经历诉讼的感受同样不可或缺,而办案中的细节问题则影响着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整体评价。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就在高度重视并解决裁判文书差错问题这一细节上,得到鲜活体现。
西方有句俗语,“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国古人也提出,“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目标也是如此,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像最高人民法院对待裁判文书差错问题上那样,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细节上入手,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在办案过程中,有些小事,可能办起来并不简单,正如像避免裁判文书出现差错问题一样,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借助科学技术力量的支持才能解决,此时需要克服畏难情绪,并付出耐心和智慧,把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好事做实,让诉讼群众从中得到便利和感受到公平正义。
“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各级人民法院和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用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细枝末节处换位思考,在群众急上下功夫,在群众怨上改作风,汇集起来,就能真正将“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理念转化为了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得到的鲜活感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