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房价成本的意义在于“解剖麻雀”

时间:2020-05-17 09:0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梁江涛
  国土资源部近期下发通知,部署2010年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与往年略有不同的是,今年新增了一项工作,需要完成35座重点城市的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与监测。(5月27日北京娱乐信报)

  公布房价成本是公众一直呼吁的一大“悬案”,国土部要调查,确实值得期待。在这之前,物价部门坦承,公布成本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过大。但要看到,国土部是基于35个重点城市开展的商品房成本调研,如果不能针对某个楼盘予以解剖,公布的只是一个城市的平均成本,对公众来说意义不大。这就像领导不点名批评不遵守会议纪律者,泛泛而谈,点到为止,谁会入耳入脑?如果能点名批评,甚至现场问责,效果就大不同了!

  对商品房成本构成的调查与监测必须有具体的制度跟进。一是借鉴俄罗斯的做法,由公权机构从公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楼盘中进行抽样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在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的检察官曾质疑标价每平米500美元的商房建筑用地,为什么到开发商手中成了2500美元,于是委托反垄断局对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等大城市的高房价开展专项调查,最终督促开发商降价。

  二是政府可委托第三方调查,以保证调查的效率与公信力。国土部也考虑委托一些中介评估机构参与调研,但那是针对重点城市商品房建造、税费等方面成本的,与针对某个具体楼盘的调查有本质区别。受委托者以其自身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的权威性和商业信誉作为担保,其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政府审核和公众质疑。

  三是调查内容是所有列入成本的项目,而非仅土地成本。对任何支出,开发商都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调查,尤其是某些“不能说得太细”的“灰色支出”必须和盘托出。政府依据检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于由合法、合理成本构成的价格予以批准公示;对违规虚增成本的,以价格欺诈违规行为予以处罚,责成作出价格调整;同时对成本构成中行政乱收费依法作出处理,对可能存在的腐败现象移交相关部门跟踪查处。

  房价是重要的民生,而商品房成本不能永远成为谜团。只有通过细化制度,规范调查行为,明确调查对象和调查方式,才能保证得出的数据有针对性和警示、整改意义,最终启动必要的价格干预,撇清房价泡沫,还楼市以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