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大会,对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人民法院报》6月13日)。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龙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进一步践行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加强人民法院机关作风建设,改善司法作风的时代责任和新时期使命。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党和人民的事业蓬勃发展,是队伍永远充满朝气,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在新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大会已经强调指出,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迫切需要,是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能够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培养人、塑造人、凝聚人的功能,确保“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保发展”。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载体,是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绵绵动力。创先争优,不能把它看着一种形式,不能把它当作一句口号,应当从责任感、使命感的高度,党员法官要带头使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成为争做人民群众认可的模范法官,要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以党员的形象凝聚人心,影响队伍,激发能动司法的创造力、战斗力。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法官要自觉做牢固树立“公正、为民、廉洁”核心价值观的典范,在审判实践中,主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用自己的工作成效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服务人民群众,转变思维和工作方式,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案件办好,事情办妥,让人民群众满意。
当中坚,做榜样,作表率,激旺法官队伍活力,展示新时期法官队伍形象,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迫切需要,是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迫切需要,是“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最有效载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队伍的精神面貌一定会历练一次全面的洗礼,“公正、为民、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也将会进一步得以牢固树立。
自觉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就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最好实践,就是一次最为深刻的党性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置身于创先争优活动中,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实践创先争优,法院基层党的组织就一定能成为最先进的群体,最坚强的保垒,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一定会发生新的飞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