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四强化”提升执行质效破解执行难题

时间:2020-05-17 03:27       来源: 抚州法院        作者&编辑: 侯志丹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的部署安排,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题,江西省省金溪县人民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多举措破解执行难题,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有效提升执行质效。2014年,金溪县法院执结各类案件327件,执结率为93.7%;为群众执行到财物2629.04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高达72.35%。

  强化执行查控制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金溪法院在全省法院首创在县公安局设立“县法院驻县公安局执行情报联络室”,充分借助公安机关信息灵通、反应快速等优势,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查找力度,确保查控工作高效运行。该情报室成立以来,已查找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财产线索120余条,冻结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存款90万余元。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该院对受理的每件执行案件,均依职权快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四查”,“四查”之后再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申报财产令,防止“执行通知书”变成“逃跑通知书”、“转移财产通知书”。全年“四查”800余次,涉及案件被执行人830余人,冻结、划拨存款160万余元。

  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全力进行信用惩戒。金溪法院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加强执行节点控制,严格执行期限管理,从立案、分案、送达、采取强制措施、处置财产、结案等,每一环节均第一时间在网上留痕,确保执行录入及时、全面、准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阅卷权,执行全程向双方当事人公开,力促执行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予以惩戒。充分利用县行政中心广场和县城管局的两处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公布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信息,对“老赖”进行曝光。2014年以来,该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7人次,曝光“老赖”96人次。

  强化执行工作强制性,大力打击拒执行为。金溪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2014年先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集中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等专项执行活动。开展凌晨行动40余次,司法拘留12人次。充分运用与公安、检察机关构建的打击拒执罪执行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一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坚决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犯罪行为。2014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6案8人,4件4人已履行了义务。

  强化执行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执行氛围。金溪法院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行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及辐射面。2014年,该院执行人员共发表各类调研、宣传、信息72篇,对正面宣传执行工作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