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首都核心地带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的“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理念,通过商事速裁快结案解纠纷,通过联动调解重事了促和谐,通过能动服务强调研助发展,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事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9年,该院商事速裁庭4名法官共结案3807件,占全院新收商事案件总数的93%,结案率达到98.4%,调撤案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7.2%。其中,该庭更是出现了个人结案高达1009件的高效型法官,也产生了出版保险法研究专著、在全国保险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型法官。(人民法院报》2010年8月23日)
是什么精神让西城区法院谱写出能动司法的壮丽篇章,让其铸就了“金融街上的司法卫士”这一光荣称号?
是创新精神。是一种立足于审执、着眼于便民、升华于“三项重点工作”伟大实践的创新精神。该院的商事速裁机制、保险联动调解机制以及强化调研助力发展的工作模式,都得利于该院在能动司法领域里的大胆创新和积极行动。
当前,中央提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新的伟大实践,也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法院来说,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和践行能动司法既可以是制定出台高屋建瓴的文件和意见,还可以是具体而精微、生动而踏实的创新和探索。而且我们相信,探索和行动将会比文件和意见更重要、更丰富,每一个法院、每一个法官都可以有自己的创造性。
法院的创新需要我们更新司法理念。传统的司法理念强调司法被动和司法中立,认为司法权的运作模式主要采取不告不理、不诉不判,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判。近年来面对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党中央适时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方针,最高法院也提出了创新工作思路,扩大服务领域,加强能动司法的新理念。王胜俊院长指出:“我们所主张的能动司法是服务型司法、主动型司法、高效型司法,它与西方国家所讲的能动司法在理念上、实践上是完全不一样的”,“能动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服务,即服务于大局,服务于人民”。 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基本内涵和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内在要求。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只有把角色和思维转向服务于大局、服务于人民的能动司法高度,才能在工作中自觉主动地创新。
法院的创新需要我们在审执细节上挖掘。俗话说得好:“于细微处见精神”。审判工作看似繁琐、平常,但如果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精雕细琢,就不是那么容易。就拿西城区法院的商事速裁机制来说,4名法官共结案3807件,更是出现了个人结案高达1009件的高效型法官,这是怎样才能创造的奇迹?我们能够想到的只有法官们精益求精、稳中求快的工作方式,一种向细节要效率、用智慧来“加速度”的办案方法,而在审判“提速”的背后又蕴含着法官们在细节上的多少执着和努力啊。向细节要质量、向细节要效率,向细节要创新,只有具有这种“上班一分钟、干足六十秒”的工作态度和善于用心、勤于创新的工作方法,才能不断提升我们的司法服务水平。
法院的创新需要我们突出服务特色。有效地服务是能动司法的核心,我们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办案,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从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我们才能找准创新的着力点。把能动司法的创新举动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相结合,把创新行为建设成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动工作的“效率工程”和司法公开的“阳光工程”,保证人民群众“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只有这样,我们的创新才有方向,也才有价值。
因此,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伟大实践中,我们要牢固树立能动司法意识,坚持以创新的思维突出服务特色和提高办案效率,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以人民利益为归宿,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都要以能动司法为依托,做到党在心中,法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只有永葆这种创新的精神和踏实的作风,我们才能不断谱写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