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院系统部分全国劳模及审判业务专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培养的审判业务专家,是模范实践“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楷模,要充分发挥榜样和引领作用,以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感染人、帮助人、带动人。全国法院广大干警都要向先进典型和审判业务专家学习,积极树立和实践司法核心价值观,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8月20日人民网)。
司法的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不仅是统领法院文化建设的的灵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职业共同体的最高职业道德,是全体人民法官的行为准则,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的内在要求。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指引三项重点工作建设的灯塔与风向标,只有坚持好“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才能有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建设所要求的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队伍建设与司法核心价值观在根本目标与共同追求上都是一致的,那就是永葆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努力践行“人民司法”的庄严承诺。
公正是司法的基本前提,是人民司法的基本要义,也是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中“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公正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司法的基本前提,失去了公正,司法自身的存在的必要性将遭遇合法性的拷问。公正是所有良法的基本目标,也是司法的生命所在。司法之花褪去了公正的颜色将黯然失色,将不可避免的枯萎与凋谢。公正不仅仅是司法的基本前提,也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司法底线坚守。没有了公正解说的司法价值观无法得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心认同,社会风险与矛盾的正常释放出口将被堵塞。人民无法将司法作为定纷止争的重要选择而是直接用脚投票。人民法官实事求是,坚持依靠法律和事实严格执法办案不仅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义,也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的必然要求。
廉洁是司法的必要保障,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也是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中“加强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廉洁强调的司法自身不能办人情案,人民法官要廉洁自律。廉洁不仅仅是党的优良作风和一贯传统,也是人民监督司法公正的重要客观标准,更是融入法官内心的一种对法律的坚持与信仰。廉洁是司法的必要保障,失去了廉洁依托的司法队伍能力再强、业务再精也无法获得人民的认可与支持。廉洁是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了廉洁依托的司法必将被历史的快车道所抛弃,被人民所唾弃。坚持廉洁司法就是要牢记党的嘱托和教导,就是要时刻挂记民众对公正司法的殷殷期待,就是要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永葆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为民是司法的根本目的,是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也是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中“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价值诉求。为民就是要将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信念来追随,作为一面旗帜来坚守。为民不仅是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与永恒主题,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终极价值追求。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贯彻与与落实,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场的回归。“创新社会管理”若失去了“为民”的精神引领与价值诉求,创新将是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三项重点工作建设所强调的社会管理创新是以“为民”为根本价值诉求,而为民不仅仅要以人为本,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联系实际,与时具进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发上,推进司法改革。创新为社会管理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为人民司法的生机盎然提供了持续不断的前进动力。创新社会管理要求人民法院认真研究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针对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出应对的新理念、新思路;在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新方法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总而言之,创新社会管理是司法为民的前进动力,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价值依托。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必然要求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而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也有助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