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先进模范真正“香”起来

时间:2020-05-17 01:3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8月20日,在全国法院系统部分全国模范及审判业务专家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培养的审判业务专家,是模范实践“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楷模,要充分发挥榜样和引领作用,以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感染人、帮助人、带动人。(8月21日《人民法院报》。笔者认为,落实王胜俊院长的这一要求,首先就必须让先进模范真正“香”起来,让他们真正有吸引力、感召力、影响力,在法院系统切实营造起人人敬慕先进、人人争当先进,人人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把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笔者之所以要提出让先进模范真正“香”起来,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着实存在着先进模范不够“香”的不良现象,甚至有些先进模范非但不“香”反而有些“臭”,沦为讽刺、挖苦、挑剔的对象,日子很不好过。对于已经出现的先进模范,一些人也怀着各种心态去诋毁他们,看不到这些同志身上的长处和优点,对其漠然视之,毫无学习、仰慕之心,反有敌视、孤立之意。这些不太正常的现象严重制约着先进模范引领作用的发挥。

  平心而论,造成先进不“香”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也是多方面的。尤其是随着社会意识的变迁,先进模范已经从“高大全”的圣坛上走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多元化,崇尚先进的意识也就普遍淡化了。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原因值得分析研究。

  先进模范的产生缺乏公信度,是造成他们“香”不起来的原因之一。无庸讳言,一些法院的先进模范不是干警推选出来的,也不是社会各界评选出来的,而是领导定下来的,按照领导的好恶产生的,甚至搞“平衡照顾”和“轮流坐庄”,早曾先进模范的评选程序令人质疑。就法院而言,过去推出来的一些先进模范大都是些不顾身体、不会生活、不顾家庭的“工作狂人”和“拼命三郎”,让人感到他们的事迹缺乏人情味儿,虽高难学。还有的把别人的工作算到先进模范头上,拼凑事迹,假大空严重,也就很难令人信服了。

  先进模范的处境尴尬,也是造成他们“香”不起来的原因之一。在一些同志看了,先进模范不能再提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待遇,更不能工作松劲儿,就要比别人多干活、少得益,还要在别人挑剔下谨小慎微,没了个性,没了生活乐趣。这样一来当先进模范着实难受。

  学先进的氛围不浓,是造成先进模范不“香”的重要原因所在。由于对先进模范不相信、不崇尚,学习先进模范的自觉性自然就不会高。再加上一些法院没有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干警队伍缺乏活力、动力和压力,干好干坏一个样。尽管有时也在口头上喊喊学习先进模范,但真正学起来却很少有人肯下工夫。

  其实,先进模范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喜怒哀乐,既有优点又有缺点,既有长处又有短处。我们既要善于挖掘和培养先进模范,又要正确地对待先进模范,既不能给他们无虞之誉,也不能对他们有求全之毁,而是要真正把他们的优点和长处总结出来,让大家学习和借鉴。在推选先进模范时,要注重发扬民主,既要看工作实绩,又要重群众威信,还要依靠公开、透明来接受监督。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如何把榜样的力量真正发挥出来却大有学问。既要给先进模范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待遇,又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长让他们在一些岗位上继续建功立业;既要对他们严格要求防止他们“翘尾巴”、“掉泥潭”,又要尊重其个性,尽量让他们像过去一样无忧无虑地工作和生活。要在干警中大力培育和倡导当先进模范光荣的荣誉意识,依靠科学的司法管理和绩效考评激励他们以先进为榜样,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征途上争当先锋。

  总之,让先进模范真正“香”起来,先进模范的引领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也才能在各级人民法院普遍营造出来,一个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比、学、赶、帮、超”局面才能迅速形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