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网友法官面对面”恳谈会,通过网络海选的25名全国社会各界网友代表和省高院法官进行面对面交流。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要把网络沟通和交流形式作为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形式坚持下去。(8月19日《人民法院报》)
长期以来,促进司法公正、增进司法透明,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所在,亦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目标所指。人民法院作为唯一的司法裁判机关,在司法服务中,面对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知情权需求,要充分把握公开透明这一重要前提,让公开透明的阳光照耀到司法服务工作的每个角落,用公开透明回应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用公开透明有效提升司法公信、提高法院形象。
在司法服务中,要积极树立公开透明的思想。俗话说:“思想决定行动,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广大干警对公开透明的思想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对于那些沉下心来真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干警来说,公开透明是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爱护;但对于少数服务意识淡化、服务态度冷淡、粗暴,甚至大搞钱权交易的干警而言,公开透明就是他们的噩梦,势必将会让他们的恶劣形象和丑恶嘴脸公之于众。可以说,公开透明思想是人民法院干警服务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生动实践。广大干警唯有时刻秉承公开透明思想,主动接受公开,方能处处体现出对宪法法律和司法公信的充分尊重,方能处处彰显对人民群众权利的充分尊重。
在司法服务中,要不断落实公开透明的举措。古人云:“说得一丈,不如行取一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公开透明,说一千,道一万,重点在“行”,那就是要积极创新和落实各项公开透明的服务制度。各级法院一方面要花大力气解决影响审判公开的各种问题,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严格遵循相关程序,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还要拿出群众易于接受,也乐于接受的公开服务举措。各级法院要从“重落实”入手,认真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认真接受群众的“挑刺”;切实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村头田间,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法院公开日和邀请群众听审活动,认真开通民意沟通信箱,启动判后法官释疑等公开措施,让司法服务越来越公开透明,也让越来越多的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常言道:“公正源于公开,公开促进公正”。司法服务工作的公开透明,是民心所向,也是民愿所需。人民法院一旦把握好了这个重要前提,司法服务也必将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