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背父上学”需个性救助制度

时间:2020-05-17 00:0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梁江涛
  张猛是一名6岁男孩,本学期上一年级时,居然给老师提了这样一个条件:“允许我迟到早退,我就报名上学;不允许,我就不上学。”爸爸张贵海31岁,3年前在山西临汾一家私人煤矿打工时,因工作面垮塌,造成腰椎粉碎性骨折,下身瘫痪,完全失去劳动能力。老板花了7万多元医药费,打了一张9万多元的赔偿欠条,把他送回老家。张贵海父母相继病逝。妻子外出打工一去就没了音讯。了解到这些情况,学校马老师当即表态,特批张猛提出的条件。(9月7日晚报)

  开学了,有些事令人感动,将照顾瘫痪的父亲与自己上学联系在一起的重庆少年就是其中的一例。一个贫困的适龄小学生,本应是被救助的对象,却担当起救助亲人的重担,这的确令人感伤。洪战辉的故事激励了一代青少年在大爱无疆中顽强拼搏,向自己的厄运挑战,与现实的困境抗争。稚嫩肩膀,承担地照料病残父亲的责任;小小少年,用“爸爸不哭”让残缺的家庭重新站起。学校老师对他网开一面,体现了人性化的关爱,令人欣慰。

  然而,这样的感动又常常令人感到纠结。自从1996年3月6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背着父亲上学》的报道,随即同名电影隆重推出之后,甘肃宁县一个叫李勇的孩子背着瘫痪父亲坚持上学的事迹使多少父母与孩子泪流满面。在现实生活中,类似故事也接踵而至,层出不穷。远的不说,就在近两年,就有不少这样的新闻,诸如“登封男孩背着父亲去上学,国家机关工委捐赠两万元救助”、“15岁女孩照顾瘫痪父亲两年,吃盐泡饭成绩全班第一”等等。固然,这些与与命运抗争的坚强少年,通过报道得到社会爱心人士的帮助,让其他青少年从中学习他们自强不息的精神,大有裨益。但是,在一个民本的时代里,不应该再有“背父上学”的悲情故事,人们实在不愿再看到“当代的洪战辉”。

  个性化的救助制度不能迟到。扶助弱者,保障包括低层民众在内的公民尊严、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人性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平等性,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建立公民社会的应有之义。现行的救助制度主要通过低保补助、免除和优惠有关税费等措施帮助弱势群体,还有通过慈善组织、基金会以及爱心人士等社会救助体系的捐助贫困者;辅之以贷款等市场机制帮助符合条件的弱者。但这些举措都局限于输血式的经济资助,主要体现为各种形式的现金收入再分配,往往是杯水车薪,只能是救急不救难的权宜之策。鉴此,应发挥政府、社会与市场三者之间的张力,建立以人为本与公共资源合理分配的个性化救助体系,针对不同的家庭实施不同的救助方案。

  对此,香港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制度值得借鉴,它与内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所不同。在解决弱势人群收入低下的同时,将社会救助的目标从克服收入贫困上升到消除能力贫困,救助与发展相结合。香港综援制度提升救助对象的社会参与能力,协助他们自立、自强,最终消除社会排斥,实现社会整合。如为救助对象中有工作能力的人提供技能训练,就业辅导,创业贷款等,使他们有一技之长,自食其力。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受教育的机会,让他们能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步摆脱贫穷等。应学习香港消除能力贫困,通过制度创新,建立更为务实和长效的救助体系,如对张猛家庭则应启动社区家庭陪护帮抚与逐步恢复其父劳动能力、选择适合他在家做手工劳动的救助方案,这样就让张猛放心地去上学,与其他同学一样遵守纪律,按时上学,不再让稚嫩的肩膀再承受家庭厄运之重。也使所有困难群体和孩子都能有尊严地生活、工作与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