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人民网9月2日刊发来源于新华社题为《习近平: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的报道,自然联想到人民法官肩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时代重任,毋庸置疑地也应当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才能坚定崇高理想,坚持司法为民,出色地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干好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9月1日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讲话中对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逐一作了精辟的阐述:“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把人生追求和价值目标融入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奋斗之中”;“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中国共产党人的事业观,就是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前进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事业顺利时要满怀信心、毫不动摇地为之奋斗,遇到曲折和挫折时同样要满怀信心、毫不动摇地为之奋斗。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不论做何种工作,都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事创业,都是必须做好的光荣事业,都要真正把精力和才干集中和用在所干的每一件工作上。”
人民法官职业和履行职责的特殊性,党和人民对人民法官期望的特殊性,决定着法官必须站在党和人民事业的立场上,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法官是是非曲直的直接评判者,是法律权威、法律信仰的直接维护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直接传递者,是国家法律作用于人的具体权利义务裁判权的直接实施者。法官的行为,直接关乎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信赖,直接关乎法律的尊严,直接关乎法治社会的文明,直接关乎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人民法官只有毫不动摇地、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才能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才能坚持司法公正、保持司法廉洁,才能在司法活动中实践和体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审判事业的人民法官情怀。
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法官队伍建设、法官队伍成长、社会主义司法人才造就的核心内容,是人们法官队伍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习近平要求“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法官的职业特点与之完全可以相应。法官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就能深刻领悟“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政治观点和丰富哲理,才能迸发能动司法的潜力,就会在能动中司法,在能动中为民,在能动中创新,在能动中规范司法行为,在能动中追求司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才能自觉地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司法效果的标准。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都必须以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为核心内容。把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列入法官队伍思想政治的必修课和常修课,让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成为一种浓浓的法院文化,人民法官队伍就一定能担当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时代重任,成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