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9月1日出席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并讲话。他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下权力的人民性本质,权力来源于民,亦应服务于民,掌权者不能从人民赋予的权力中谋取一丁点的私利。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不仅是赢得民心的需要,也是保持整个权力体系健康发展、永远维系的需要。
司法权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的稳定、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当然要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指导下运行。
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执掌权力者绝不能忘本。在工作中,各级法院都有较好的物质装备,各项待遇都还过得去,法官们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尊荣。长期以往,一些人不加珍惜却习以为常,便会忘本。忘本就要变质,手就会伸长,不满足于党和人民所给的待遇。人民把权力交到我们手中,就是对我们的信任,在人民的重托下,我们绝不能做有损于人民的事,绝不能做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事。否则只能自食苦果,被推上审判台,为天下笑。
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必须解决好大是大非问题。法院工作中的大是大非问题就是廉洁自律问题。从专业的角度来讲,法院工作并不复杂。复杂的是执法环境。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能会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必竟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面对压力,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才能不考虑个人得失,从容面对,顶住压力,依法办事。这样做可能会损失人情,饱受误解,失去机会,但会赢得民心。在政治世界里,有会么比民心的分量更重呢?
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要千方百计想办法便民利民。人民群众打官司不容易,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困难。我们在工作中就要想尽一切办法,方便群众打官司。在工作中,要加强审判效率,办案能快结的尽量快结,不要顶着期限结案,人民群众经不起煎熬;要加大调解力度,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不在当事人之间和稀泥,谋取不法利益,注重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实现案结事了;要加强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不拘泥于固有的审判方式,要多到人民群众中去。
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服从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要着力解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坚持党的领导绝不是满足个别党委领导成员的不合理要求,而是要为党的整体事业负责,要从长远的角度来审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我党执政的基本原则,是长期革命建设经验的总结,是政治领域的真理。人民法院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审判工作,必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内涵,并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指导审判工作,实现司法权的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真正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