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64岁的退休矿工陈新年用4年时间,在自家居住的棚户区院内地下6米处,挖出一个50平方米的房间。真是佩服陈老在建筑史上的革命性创新,虽然挖地建房未必合法,但在高房价的背景下其合理性是勿容置疑的。
从法律角度上看,公民要建筑房屋必须经过土地、城建、规划等部门的行政审批,然后才可能确定其合法性。陈新年私自开挖地下建筑,当然不具合法性,属非法建筑,甚至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但世界是辩证的,谁又能以足够的论据来否定陈新年地下建筑的合理性呢?没有人能。人都有拓展居住空间的需求,但在高房价背景下,低收入群体根本不要想能买得起商品房。中等收人家庭,买完房子或沦为房奴,或大伤元气。人生在世,能有几何。为了住房,上天不能则入地,在政府部门解决不了普通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时,谁能否定、谁有权力否定陈新年建地下建筑的合理性呢?
住房是人们的基本生存条件,是中国人的头等大事。高房价使国民财富迅速向开发商集中,政府也从卖地款中得到实惠,苦就苦了无房者。从经济学角度来说,高房价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剥削。从政治学角度来说,高房价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一千多年前,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发出千古慨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房子,房子,萦绕在中国人心头的千年情结。
一个社会,如果存在不合法却合理的事,只能说明这个社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从陈新年自建地下建筑,我们要思考的不是建筑的合法性问题,而是从现实中的合理性来分析当下普通民众的住房困难,并要拿出举措来逐步的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我们这一代是需要忍耐的一代,而我们的下一代、下一代的下一代不应再去忍耐。在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追求合法性,但合法性在合理性面前真得不堪一击,不堪一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