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鲜明地提出“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的重大命题,表达了国家行政机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信念和工作目标,也充分表达了大国总理的法治观。
会上,温总理的重要讲话既是代表国务院部署全国行政机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工作及工作的具体要求,也在殚精竭虑为国、为党、为民分忧之中语重心长地阐释了大国总理心中的体现依法行政、现代政治文明的法治观。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温总理用“核心”与“根本”道出了“法治”在社会管理、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他强调,“运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管理、依法提供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才能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依法保证全体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依法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发展条件,才能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积极性、创造性”;“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温总理告诫我们,“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依法行政是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这是温总理阐明法治的“核心价值”和“治本之策”。法治之要义,启迪至深、震撼之强,铮铮铿锵。
“严格依法办事”,“政府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温总理依法行政的理念定位鲜明,法治观念牢固,引领依法治国决心坚定。因此,温总理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权益和增加他们义务的决定”来具体阐述了“严格依法办事”、“政府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的依法行政要求。立足于“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观,温总理进一步在强调中演绎,“政府不仅要按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改进执法方式,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依法行政要求,足见总理把“严格依法办事”上升到保护人权的高度,要通过依法行政使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此充分彰显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温总理在会上提出“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等一系列确保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其本身就是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使政府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具体措施。温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这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更加充分表明这样一个泱泱大国总理推进法治进程的不可动摇的信念和为之奋斗的决心,让人们对现代政治文明充满希望,鼓舞人们为推进现代政治文明同舟共济,抓核心,抓根本,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