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阳光更加璀璨

时间:2020-05-16 23:4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青
  8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开展了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8月3日,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名特约监督员应邀参加旁听,由此拉开了集中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的序幕。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52名特约监督员分别参加了6次旁听活动。(8月31日《人民法院报》)

  当前,随着司法改革步伐的快速迈进,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步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服务知情权的需求日趋旺盛,对法院司法公开的呼声也日渐强烈。今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亲自将聘任证书颁发给了60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特约监督员。自此,全国法院从上到下都建立起了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司法民主的“特殊队伍”。也正因为这一支支“特殊队伍”的存在,让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阳光更加璀璨,并日益散发出灿烂夺目的光芒。

  司法公开重在公开思想的养成。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是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切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中,法院广大干警所秉承的思想理念可谓至关重要。如今,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面临着诸多不足,亟待改进。各级法院组建“特殊队伍”的初衷不仅仅是监督,更多地则是以监督培养和树立广大法院干警的公开意识,以服务意识促干警公开和接受监督思想的巩固,从而大力推动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在法院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司法公开环境,确保法院干警在司法服务中时时用公开思想指导自身行为,处处用公开思想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继而更好地推动司法公开工作。

  司法公开在于公开举措的创新。当今的世界是一个充满创新的世界。可以说,创新已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推动力。如何以创新促发展、以创新求进步,早已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课题。在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推动过程中,无疑需要用创新引领。人民法院要围绕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从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合理的研判入手,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创新为视角不断建立健全司法公开举措,逐步建立起特约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队伍,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评议案件,法律文书网上公布,判后法官答疑释法等一系列司法公开举措,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渠道。

  司法公开需要公开举措的落实。如果说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举措是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前提的话,那么落实就是发挥各项举措作用的手段。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机制,一旦落实不好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各级法院要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目标,将各项公开举措真正落到实处,以监督和改进庭审行为为目的,加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人士听审评议案件的力度;以主动接受批评挑刺为目的,及时将法律文书在网络上公布,供群众查阅;以确保当事人息诉为目的,积极提供法官判后答疑,认真为群众释疑解惑;以强化公正审判为目的,切实注重特约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等队伍的建设,让群众能够尽享法院司法公开的成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当前,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任重而道远,但只要人民法院始终乘着司法公开的春风,将各项公开举措落实到位,司法公开的温暖阳光势必会沐浴到每一位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