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量刑规范化亟须加强法官能力建设

时间:2020-05-16 20:3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彭志新
  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在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应该说,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对各级法院而言将会是一场很大的考验。之所以说是一场很大的考验,不仅在于其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更在于量刑规范化改革对法官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和挑战。甚至,可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能力将会是量刑规范化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因此,着力提高与量刑规范化改革相适应的法官综合能力迫在眉睫。

  要着力提高法官的学习思考能力。量刑规范化打破了传统的量刑思维和模式,并在很大程度上对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进行了创新。要适应量刑规范化带来的一系列变化,法官的首要任务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各级法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法官正确掌握学习方法,准确理解量刑规范化的学习内容,自觉进行追问思考,勇于实现思维突破,设法提高他们的学习思考能力,尽快使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观念和知识上的突破,进而真正理解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弄懂弄通量刑规范化的精神实质,掌握量刑规范化的基本司法技能。

  要着力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量刑规范化将量刑纳入庭审,并将量刑辩论范围延伸到量刑情节的适用幅度,必然会使控辩双方的对抗更加激烈,庭审的变化更加复杂。对此,法官必须具备比以往更强的庭审驾驭能力。针对量刑规范化的特点和要求,我认为,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目前最紧要的当是提高法官在法庭上的认辨能力、预测能力、引导能力以及心理干预能力。

  要着力提高法官的沟通互动能力。量刑规范化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各诉讼参与方的积极配合。法官除了要在法庭上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等面对面外,还要在法庭外与公安、检察、司法、律协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各级法院应该把提高法官的沟通互动能力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多为法官创造与外界沟通的机会,特别是要提高法官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能力,通过有效沟通,让被告人及其家属等能充分理解和接受量刑规范化,使包括被告人在内的诉讼参与各方积极配合法院,共同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

  要着力提高法官的调研写作能力。量刑规范化需要经过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而健全完善量刑规范化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则需要建立在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基础之上。因此,在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进程中,广大刑事法官既要做“审判员”,也要做“研究员”,要能及时总结量刑规范化的经验和发现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所以,提高法官的调研及写作能力,也应是各级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广大刑事法官自己要力争成为调研能手,努力为量刑规范化研究尤其是实证研究作出贡献。

  要着力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量刑规范化压缩了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同时使法官的量刑过程变得透明起来,也让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有了一个可供比较的监督标准,在制度设计上可以有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因此,社会各界都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充满了期待。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再健全的制度、再好的规定,最终还要依靠人去执行。而除了执行者能力的高低,执行者品质的好坏更是决定制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因此,我们在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狠抓法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不断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可以一路顺风地开出文明之花,结出公正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