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是法院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抓手

时间:2020-05-16 20:0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青
  9月13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王乐泉出席会议并讲话。王乐泉强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9月14日《人民法院报》)

  当前,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已是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全国各族群众的共同需求,更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最终目的所在。对人民法院而言,充分发挥和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已成为法院司法服务的当务之急。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人民法院要凸显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思想重视。常言道:“思想上的重视是成功的必备要素”。作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和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在于人民法院的思想重视程度。各级人民法院要将安置帮教工作置于司法服务工作的重要位置,主动将其列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升思想上的重视,从上至下关心安置帮教工作,关注安置帮教工作,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同时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努力形成全员关注、积极参与、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对刑释解教人员给予必要的、合理的人文关怀,确保他们能够尽早走出往日的阴影,及时自新,重新被社会所接纳。

  人民法院要注重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制度建设。各级法院要以创新为视角,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举措。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加大矫正力度,积极与妇联、学校、社区等社会组织联系,成立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帮教感化承诺书,制定安置帮教衔接、登记建档、工作联系会议、谈心谈话、跟踪考察、检查考核、政治法律学习、目标管理、统计报告、家访回访、撤销帮教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及时进行帮教、感化、挽救,尽可能挽救这些偶然失足者。同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考察工作制度,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设立专门台账,分别指定刑事庭法官配合社区、村组定期查访,及时考察、了解相关情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辖区平安稳定提供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面对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司法服务需求,人民法院的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职能也越发艰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要借着安置帮教工作的春风,着力推动矛盾化解工作,用不懈的努力为群众创建更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