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督查双刃剑促工作落实作风转变

时间:2020-05-16 19: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詹菊生
  《人民法院报》9月7日报道,9月6日上午全国法院首次督促检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为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决策的生命在于落实,落实的保障在于督查。督查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方法,承担着推动工作落实、辅助科学决策、促进作风转变等重要职能。”

  在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审判管理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督促检查工作终于隆重昂首跻身审判管理序列,上升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加强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方法。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现实意义、深远意义不言而喻。

  督查工作,对任何机关单位来说都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就人民法院而言,督查工作确实有许多方面有待改善、改革和加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6年、2009年分别以法发([1996]8号)、法发(2009)31号文件下发过《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规定》,但落实实施情形是未达初衷,不尽人意。如相当一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就因多种因素制约没有设立专门的督查工作机构,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督查工作人员,有的甚至连督查的工作制度都不健全,更难使督查工作常规、有效地开展。督查工作处于附属地位,或放在办公室、或从属于监察室、或游离于政工部门。无位、无人、无责、无事,是过去一些基层法院督查工作没有进入审判管理序列的无序状态。

  全国法院首次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的召开,王胜俊院长把督促检查工作提到“决策的生命在于落实,落实的保障在于督查”的高度,将开启人民法院督查工作成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有效落实人民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辅助审判管理科学决策、推动司法作风转变、维护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形象的崭新航道。一个决策落实更坚决、落实保障更用力、工作推动更扎实,审判管理更科学、作风转变更明显的崭新局面也会因之形成、发展。

  督查工作是把“双刃剑”。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这次全国法院首次督促检查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督查工作是把“双刃剑”作了精要的阐述。沈德咏告诫我们,“要以科学的理念谋划督查工作,理清工作思路,转变思想观念,实现督查工作由单纯的推动工作落实转变为推动工作落实与辅助科学决策、促进作风转变相结合,由单纯的专项督查转变为专项督查与决策督查相结合,由单纯的被动督查转变为被动督查与主动督查相结合。”“三个单纯”客观地提示了过去人民法院督查工作存在的不足,是改进督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点;“三个相结合”清晰地指出了改进人民法院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观念,明确地提出了改进督查工作的内涵和切入点。人民法院的督查工作要变“三个单纯”为“三个相结合”,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督查工作的“双刃剑”作用,推动审判管理和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全面发展。

  用好督查这把“双刃剑”,支点在观念,关键在机制。重新定位人民法院督查机构,赋予人民法院督查机构、专职督查人员的权责和名分,明确法院内设的督查机构与内设的庭、室、处、局、队的序列关系及其专职从事督查工作人员的地位性质属性,这是督查工作观念性的应然转变,是督查工作走出低谷的理性支点。形成独具人民法院特点的督查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构,整合资源,配齐配强督查工作力量,为督查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既能更好地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又使督促检查工作真正成为人民法院的序列化、科学化、规制化、兼容化、常态化的工作体系,不断发挥出“保障在于督查”的督查职能作用,日渐突出督查的“双刃剑”功效。同时,法院整体工作、审判管理的决策指挥者,要善用、敢用、会用督查这把“双刃剑”,弹出“督查键”的最佳“音准”,使过去的“三个单纯”转变为实践“三个相结合”的实际行动,使督查工作达到政令制度贯彻通畅,决策部署落实顺畅,执行问题反映敏畅,科学调整决策周畅的理想境界。

  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保障督查工作实现“推动工作落实、辅助科学决策”目标的依托。全国法院都行之有效地开展好检查督促工作,及时总结、发现、交流、提炼、转化督查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无疑是保持督查这把“双刃剑”锋刃不钝、犀利不锈的最好实践。法院督查工作,也只有是在“三个单纯”转变为“三个相结合”的大胆实践和积极探索之中,才拓展出一条督查新路,才能为规制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提供扎实而丰富的实践和理论支撑,才能为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人民法院督查工作规律、切合各地法院工作实际的督查制度体系,才能要以科学的方法推动督查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也只有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人民法院的督促检查工作才能实现“推动工作落实、辅助科学决策、促进作风转变等重要职能”的预期目标,审判管理也将迈上更为科学的新台阶,司法改革也一定能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