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视察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在深化上下工夫,在创新上求突破,在求实效上做文章。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卓有成效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报》2010年9月29日)
创新,就是推陈出新。创新是科学追求的目标、社会发展的需求。当前,法院在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需要有创新精神。因为,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创新。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推广社会矛盾化解的新方法,推进社会和谐平安建设。审判管理需要创新。围绕为群众司法,为大局服务,创新审判执行制度,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充分体验和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温暖。加强队伍管理需要科学创新。只有严格科学的管理,通过各种手段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才能少出问题。总之,法院只有进行改革创新,才能克服自身的问题和困难,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司法的需求。
务实与创新是密不可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还要靠真抓实干、讲求实效的务实精神,需要一件一件工作抓落实,一个一个问题去解决,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否则,那一切只是毫无意义的空谈。因此,法院要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对社会的引导、示范、评价、规制功能,主动服务社会管理和矛盾化解。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法官队伍管理好,切实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以科学的管理为抓手,使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按程序办事,努力做到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听证等全过程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提升司法权威。
只有做到创新务实,才能见实效。各级法院要遵循司法工作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着力点,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拿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统筹兼顾,在落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开展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