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全国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今年10月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9月25日《人民法院报》)
有人说:“公开彰显公正,公正捍卫公信”。在大多数群众的心中,人民法院这样的司法部门,只有主动加强对自身工作的宣传,自觉把司法工作公开了,让司法服务透明了,让服务举措公开了,并时刻接受老百姓的检验,这样的司法服务才是有生命力和公信力的。对于各级法院而言,“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广大法院应该借助“宣传月”活动让司法服务和举措日渐公开,从而让广大群众在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同时,真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取决于广大干警的服务公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人民法院要想引领司法服务的潮流,就必须从干警的服务思想着手。时下,面对着广大涉诉群众与日俱增的司法需求,广大法院干警该如何应对呢?是墨守成规,依照已有的服务制度去服务群众呢?还是积极更新服务思想和创新服务举措,让服务质效日益提升呢?毫无疑问,答案是后者。不论何时,人民法院干警都必须坚持服务思想的与时俱进,要时刻坚持一片公心,始终紧扣群众的实际需求,始终把握群众的各种呼声,将群众放在心中,将公正放在心中。在日常司法服务中,广大法院干警不仅要将公心体现在审判执行服务中,而且还要将公心贯穿于便民利民举措中,通过深入细致的司法公开工作,让群众时刻看得见法院各种裁决的公正,始终信服法院各种服务的公正,将法院的每项司法服务都打上公正的烙印。
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有赖于推进公开的各项“公”策。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除了建树法院干警的服务思想之外,还须注重各种公开举措的健全和落实。一方面,各级法院要紧贴时代发展脉搏,相时而动,从实现服务效果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从切实满足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着眼,主动走进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突出调查研究,创新公开举措,促进司法公开制度的完善,为全面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各级法院要将司法公开工作视为法院司法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已有的司法公开制度,突出责任落实,将各项公开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同时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确保司法公开机制“为民、便民、利民”目的的充分实现,从而让广大人民群众始终沐浴在司法公开的温暖“阳光”之下。
当前,切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已是法院的主流性工作之一。各级法院唯有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司法公开成为法院工作的常态,才能满足广大群众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需求,才能真正捍卫法院司法公信和提升干警形象。
